三立爆家變鬧上法院!海董遺孀怒控「8文件交出來」...判決出爐

▲▼ 林崑海  。(圖/三立提供)

▲三立媒體集團董事長林崑海(海董)去年去世後,由妻舅張榮華繼任董事長,卻意外掀起家變。(資料圖/三立提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姊弟撕破臉對簿公堂?政媒兩棲人稱「海董」的三立電視台董事長林崑海去年罹癌病逝後,由妻舅張榮華任董事長,林的長子接董事,然而同年其遺孀張秀卻向三立電視台提出交付帳冊告訴,龐大事業體意外掀起家變。法院開庭時,雙方對請求文件調閱範圍等未達成共識,士林地院今(27日)做出宣判。

張秀主張,自己是三立電視台股東兼董事,並經董事會選任為副董事長,但三立竟否認她是副董事長,甚至拒絕提供以下8項文件:(蘇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為張榮華,其妻名為蘇麗媚)

三立從2004年起至今歷次改選董、監事股東會議事錄、2004年起歷次改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董事會議事錄、2019年出售三立影城普通股給蘇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契約書、三立與蘇麗投資公司業務往來資料、三立2022年11月底止積欠金融機關的貸款餘額明細及各貸款契約書、三立2022年5月11日董事會通過高達新台幣55億的銀行貸款額度申請案、三立與蘇麗投資公司的「108年交易三立影城普通股」以及「109年借款」案的簽核資料,共8類資料,並請求,三立電視台應將請求文件放置在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供她及委任律師、會計師查閱、抄錄及影印。

三立電視台抗辯說,張女於2004年3月30日經選任為三立電視台副董事長,任期到2005年6月2日屆至,依2005年7月12日召開的董事會議紀錄,張並未重新選任為三立電視台副董事長,因此不具備副董事長身分。

然而,三立電視台也曾通知張女可在董事會開會期間閱覽其要求文件,但張女並未出席,可知張女此部分請求並無必要性,三立也提出財務報表給張女,無須另行提出要求文件,請求駁回告訴。

法官經查,張女為三立電視台股東兼董事,雖未選任副董事長,根據公司法第109條第1、2項、第218條第1、2項、第229條,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股東,得隨時向執行業務董事質詢公司營業情形,查閱財產文件、帳簿、表冊規定,因此張女為了解三立電視台營運狀況,可得查閱公司財產文件、帳簿、表冊,此法也是為保護股東權益,避免董事任意操控公司。

因此,張秀基於公司法法理所賦予的董事資訊請求權,請求三立電視台應將她提出的8項文件放置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供她及她委任律師、會計師查閱、抄錄及影印,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全案可上訴。

三立電視台前身是1983年5月成立三立影視,以自製及代理發行電視節目錄影帶起家,是林崑海家族事業,1993年跨跨入有線電視頻道經營,更取名「三立」,也是取林崑海、張秀(林崑海妻)、張榮華(張秀胞弟)如三足鼎立意思,如今判決出爐,透過張秀要求的資料,更應證外界傳出兩派角力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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