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學弟多次宴請學長 吸收情治人員當共諜!慘被打臉下場出爐

▲▼高雄地檢署             。(圖/記者陳宏瑞攝)

▲許姓台商涉嫌吸收我國情治人員當共諜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許姓台商為了方便在大陸做生意,遭對岸情報組織吸收,從2016年起利用返台休假期間,多次宴請在國內情治單位任職的學長,想吸收他來當共諜,台商遭拒後仍不死心,又連續3次邀宴學長還是碰了釘子,高雄地檢署掌握線報後,今年1月趁許姓台商返台時收網,並進行相關搜索偵辦,雄檢今(27)日偵結,依違反國安法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許姓台商長期居住在中國,並利用台幹年休機會返台來往兩岸頻繁,因中共國家安全部掌握許姓台商的大學學長是在我國情治機關任職,因此他在2015年7月底入境大陸地區,前往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時,遭中國國安人員留置訊問,以威脅利誘方式,要求許姓被告返台後吸收學長加入中共情報機關。

許姓台商2016年8月中旬返台前,又被中共國安單位約談,提醒進行返台吸收學長任務,許姓台商為求在中國發展順利,返台後就陸續邀約學長與其他同學、朋友共同聚餐,同年8月底晚上利用餐敘機會,將學長約至餐廳外,隨後即代中共情治機關向學長傳話有無興趣加入為陸方工作並許以優厚報酬,但遭學長拒絕。

許姓台商遭拒後並未罷手,於2018年2月、7月、2109年1月3次返台期間,數度邀約學長見面,甚至打聽其目前任職單位,藉以吸收發展組織,學長都以有事或不回應予以拒絕。

後來許姓台商返回中國,因新冠疫情3年不便來台,直到今年1月底再次入境台灣,隨即經辦案團隊收網逮人並執行搜索,而查獲全案。

高雄地檢署國土安全專組主任檢察官宋文宏、檢察官許紘彬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後,認定許姓台商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而涉有同法第5條之1第2項、第1項之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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