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發酒瘋被逮 富少護花遭過肩摔骨折…員警遭起訴!

▲▼喝醉,酒醉,撿屍。(圖/pakutaso)

▲富少女友酒醉在路邊與uber駕駛發生爭執,引來警員上前盤查。(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洪姓富少和陳姓女友去年到KTV歡唱後叫車要回家,但因陳女喝太醉,大聲嚷嚷和司機起爭執,附近執行勤務的警員前往盤查時,陳女仍不斷呼叫罵髒話,警方準備以公然侮辱現行犯逮捕陳女,洪男想上前排解,卻遭李姓員警過肩摔,導致左腳掌骨折,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女和洪男並無妨害公務犯意與行為,處分不起訴,另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李警。

這起警民衝突發生在2022年2月20日凌晨3點多,洪男與陳女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錢櫃KTV前叫了1輛UBER準備搭乘時,陳女不斷大小聲,葉姓女駕駛希望陳女能「稍微控制一下」,沒想到引爆陳女酒氣,嗆葉女「要不然你下來」,雙方激烈爭執的同時,剛好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在執行「守望_SOGO錢櫃防治滋事537」巡邏勤務,3名警員上前對當事人進行盤查。

由於當時正值疫情期間,警員看陳女口罩拉到下巴,先是提醒陳女戴好口罩,陳女邊拉起口罩邊開罵「我戴口罩,你他媽的戴三小」、「吃屎啦!幹」,警員接著詢問葉姓女駕駛原委,經葉女口頭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後,警員準備將陳女帶回派出所,過程中,一起歡唱的幾名女性友人不斷在一旁勸和。

過肩摔示意照。(圖/翻拍自YpuTube)

▲富少遭警員過肩摔示意照。(示意圖/翻拍自YouTube)

洪姓富少聽到女友要被逮捕,一頭霧水,拿起手機蒐證並詢問警員,自己女友做了什麼事情,警員一直要洪男「不要再影響勤務,後退」,沒想到此時女友自己走向李姓警員,並碰觸到李姓警員,洪男擔心出事,趕緊上前稱「警察叔叔」,並攬住女友的脖子往後退,拉開女友與警員距離,警員要求洪男「不要再影響我們執行勤務」。

洪男一度雙手放開舉在胸前,但看到警員要對女友有進一步動作時,再次出手攬住女友脖子拉開,此時警察解釋,因為駕駛已經要提告公然侮辱,所以要以現行犯逮捕陳女,洪男希望以男朋友、家屬身分跟著去派出所,但遭警員拒絕後,洪男小小聲地臭罵「我,幹你娘,你們真的是…」,李姓警員一聽到,衝過去給洪男一個過肩摔,洪男當場左腳掌骨折。

▲▼ 錢櫃 。(圖/記者林裕豐攝)

▲事件發生時,警員正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的錢櫃SOGO店執行勤務。(示意圖/資料照)

事後洪男和陳姓女友被依妨害公務、毀損密錄器等罪移送,洪則反告李姓警員妨害自由、過失傷害。陳女辯稱當天「我太醉了,不記得當時有沒有罵警察髒話,如果有罵的話也不是有意的,應該只是喝酒醉生氣」,陳女並稱到警局後有向駕駛道歉,駕駛原諒不提告。

洪男則稱自己沒有攻擊警員,也沒有主動碰警員的身體,但是警員一直往他身上靠,他只是站在原地,後來警察叫他自己走去派出所,他才會低下頭喃喃自語三字經抱怨,沒有要罵警員的意思,密錄器壞掉也跟他無關。

檢察官勘驗3名警察的密錄器,認為陳女經提醒後有確實把口罩戴好,口出惡言應該是酒醉後一時氣憤所為,至於辱罵「吃屎啦」,應該是針對正在向警方說明事發經過的葉姓女駕駛,並非在罵警員。而洪男罵三字經的聲音極細微,3具密錄器僅1具錄到,可見也無公然羞辱警員的犯意,至於李姓警員的密錄器則是在洪男被放倒的過程中掉落地上,也不構成毀損罪,因此將洪男與陳女都處分不起訴。

另一方面,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時,得施以保護管束,雖然不能苛責警員在衝突當下判斷要精準,但李姓警員誤認洪男的言行已經構成保護管束條件,施以強制力壓制洪男,雖可以構成阻卻妨害自由違法事由,但害洪男受傷的部分,仍觸犯過失傷害罪嫌,因此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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