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上班時間喝酒! 台南新化分局偵查隊長申誡2次...調離現職

▲台南市警新化分局劉姓偵查隊長遭人檢舉,上班時間在辦公廳舍飲酒,以劉姓偵查隊長違反勤務紀律予以申誡2次,調離現職。(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警新化分局劉姓偵查隊長遭人檢舉,上班時間在辦公廳舍飲酒,以劉姓偵查隊長違反勤務紀律予以申誡2次,調離現職。(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新化分局劉姓偵查隊長遭人檢舉,上班時間在辦公廳舍飲酒,經警方查證屬實,6日下午發布懲處結果,劉姓偵查隊長違反勤務紀律,予以申誡2次,調離現職。

據悉,劉姓偵查隊長2023年1月才從台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調任新化分局偵查隊長,未料3月即遭人檢舉,他在上班時間飲酒,經分局督察組調查屬實,4月6日下午分局發布人事派令,指出劉姓偵查隊長於勤務機關內與其他同仁飲用酒類飲料,違反勤務紀律,予以申誡2次,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

劉姓偵查隊長為警專12期畢業,歷任刑事警察局偵查員;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組長、隊長;台南市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隊長。

據了解,劉姓偵查隊長平日無不良嗜好,長官及同事對他為人及工作評價不錯,「工作積極認真」、「刑事幹才」,這次為何會違反勤務紀律,著實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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