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浮屍慘案!船長+輪機長載12越南人偷渡遭羈押

▲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等單位查獲漁船載運越南偷渡客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等單位查獲漁船載運越南偷渡客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海巡署第八巡防區指揮部及枋寮警分局,於4月3日晚間在枋寮漁港外海查獲一艘可疑漁船,經登檢查獲藏有12名越南籍偷渡人士,帶回偵辦追查不法幕後集團,盧惠珍檢察官訊後,以有串證等之虞,於昨(5)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該漁船郭姓船長及葉姓船員獲准。

經查,郭姓船長及葉姓船員明知外國人未經許可不得入國,為謀取使每一越南籍人士非法入境可獲新臺幣獲得3萬元至5萬元之報酬,透過不詳之人居中聯繫後,郭即夥同葉駕駛我國籍某漁船接駁自大陸福建地區出海、不具入國許可證件之越南籍男女共12人(9男3女),欲使12名越南籍人士偷渡進入臺灣地區。

經盧惠珍檢察官指揮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四海巡隊、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枋寮警分局及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成立專案小組共同偵辦,經實施登船檢查且取得相關證物;而據悉,郭男2人駕駛船隻在福建外海接駁該批越南籍人士上船,準備從枋寮偷渡入境;而出發前,郭男及該批越南籍男女均不知偷渡浮屍情事。

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郭男、葉男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罪嫌重大,參以近來新聞報導臺灣海域迭有疑似偷渡浮屍,更應查明相關聯性,且該案尚有不詳共犯未查獲,仍有勾串滅證之虞,於4日晚間11時許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兩人獲准,繼續追查偷渡集團;至於12名非法入境之越南籍人士,經快篩均為陰性,乃移由移民署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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