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年輕市議員竟遭管訓 法務部撤銷60年前林水泉管訓處分

▲▼法務部外觀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吳銘峯攝)

▲法務部撤銷對林水泉的管訓處分。(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中央黨部顧問林水泉,在1961年以26歲的年齡當選台北市議員,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市議員,但他之後卻因批評政府遭提報流氓管訓1年8個月。法務部16日公告撤銷60年前對林水泉的管訓處分,成為我國首件《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平復行政不法的案例。

根據網路資料,林水泉1950年底就因批評國民黨政府,被以「蠱惑人心」為由,送往小琉球管訓,之後又被送到大鵬農場進行思想改造。1961年出獄後林水泉參選,並以26歲的年齡,當選第六屆台北市議員,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市議員。

不過林水泉當選議員後,因選舉時批評政府結果遭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提報流氓管訓,羈押管訓575天。他管訓出獄後,1967年間又被以「從事臺灣獨立運動、企圖羅致少數不滿的青年」,陰謀從事顛覆政府罪判刑15年,關進綠島監獄;直到1977年蔣中正過世後的大赦,才順利出獄。

林水泉出獄後仍投入民主運動,前總統陳水扁參選台北市議員時,林水泉也站台助選,另外他也擔任民進黨中央黨部顧問。2005年間他還曾在美國紐約聯合國廣場上,抗議台灣長期遭受不平等待遇而切腹自盡,幸運獲救。

林水泉遭關押10年的部分,後來獲得平反,並獲得冤獄賠償。不過他遭管訓的處分,因為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與冤獄賠償針對的「刑事不法」不同,以至於管訓處分一直無法平反。一直到法務部去年接受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案件平復工作,並針對林水泉案積極召開審議會議,最終審議通過林水泉申請平復受過去「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三總隊之矯正處分案件」,確認其所受之矯正(管訓)處分為行政不法,並依規定於去年10月28日即《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視為撤銷。本案是《促轉條例》增訂平復行政不法之規定後,首件審議通過當事人申請平復行政不法之案件。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