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教授竟是劈腿男 偷吃女學生還吃醋「蒼蠅太多」

▲▼男女、性愛、做愛、上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立大學教授偷吃女學生還吃醋蒼蠅太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南部某國立大學陳姓教授和在某私立大學任教的妻子婚後感情不睦,但為了3名子女卻遲遲沒辦離婚,妻子在前年3月間發現陳姓教授和進修部的洪姓女學生過從甚密,不但拍親密摟肩貼臉照,一起出遊甚至同居,陳姓教授還吃醋的對女學生說「不要哪天當教授夫人還需要趕蒼蠅」,妻子氣得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陳姓教授和女學生需賠償40萬元。

判決指出,陳姓教授和妻子是2007年5月奉子成婚,婚後兩人育有3名子女,兩人感情並不算太融洽,前年3月間,妻子發現丈夫和洪姓女學生交往頻繁互動親密,大談師生戀,不但同居還時常出遊、兩人還拍了貼臉、摟肩的親密照片,妻子認為兩人的行為已經損害她的配偶權,提告求償100萬元。

陳姓教授則辯稱,當年兩人只舉辦訂婚儀式,沒有舉辦結婚儀式,僅為慮及子女問題而辦理結婚登記,因欠缺公開儀式,因此兩人的婚姻無效,因此妻子不能以配偶身份要求賠償,而且兩人間多次提及離婚甚至多次簽署離婚協議書,僅因慮及小孩方未辦理離婚程序,而且他和洪姓女學生僅係師友情誼,並沒有同居和男女朋友關係。

但法官發現,陳姓教授曾傳「要謹慎!總之不要哪天你真的是教授夫人了我還得趕蒼蠅,那實在不怎麼得體喔」、「有人可以開心的接你高屏來回,其實我聽了很不開心,不是吃醋而是覺得不得體」的訊息給洪姓女學生,認為他吃醋的表現顯見兩人已有男女朋友間交往關係,甚且日後恐有升格為配偶之可能,否則何來還需「趕蒼蠅」?且兩人出遊的牽手、摟肩的相片,也足以認定兩人非單純朋友關係,因此法官認為兩人已損害教授妻子的配偶權,判兩人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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