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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進桃園! 苗栗縣宣布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15日)宣布,全縣不分區域代理教師將給予完整1年聘期。(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15日)宣布,全縣不分區域代理教師將給予完整1年聘期。(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鍾東錦縣長今(15)日宣布,自111學年度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預計增加縣府約5,600萬元人事費支出,估計1,155人受惠。

往年苗栗縣代理教師聘期原則自當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1日止,各校得視暑期行政或課務等需求,專案報府核准延長聘期至次年7月31日止,現在跟進桃園等地宣布實施長期代理教師完整1年聘期,除肯定代理教師辛勞的付出,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也展現苗栗縣照顧及重視代理教師權益之用心。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15日)於苗栗縣立三義高中參加友善校園宣誓活動時宣布這項措施,為完善保障代理教師權益,留住縣內優秀師資,所屬縣立高中、國民中小學及附設幼兒園,自111學年度起給予代理教師12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112年7月31日。

鍾東錦表示,為善用中央補助款及縮短城鄉差距,原已規劃給予中央專案補助及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期,但衡酌公平性及考量學生受教權,決定不分地區全數給予,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共同為教育一起努力。而這項措施縣府預計增加5,600萬元人事費支出,估計1,155人受惠。

▲▼苗栗縣長鍾東錦今(15日)宣布,全縣不分區域代理教師將給予完整1年聘期。(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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