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癲癇發病開車暴衝!行人遭撞飛命危 交部:發病繳回、註銷駕照

▲▼台中1名男子開車時癲癇發作,撞傷2名路人,其中1人昏迷指數5。(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1名男子開車時癲癇發作,撞傷2名路人,其中1人昏迷指數5。(圖/民眾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中市昨(2/9)晚發生嚴重車禍,一名駕駛疑癲癇發作,暴衝高速衝撞逾6輛汽機車,行人遭撞飛命危,由於2020年9月7日才放寬癲癇患者2年沒發病可考汽機車駕照,且須每2年定期換照,交通部表示,將了解該案是否為放寬案例,發病須繳回或註銷駕照,至於未來是否需檢討考照規定,不排除洽醫學專家討論。

過往台灣罹患癲癇患者一律不得考取汽機車駕照,但現行醫學發達,輕症或可控制型癲癇症患者,可透過藥物控制不發病,2006年台灣被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認為禁止考汽機車駕照規定歧視身心障礙者,交通部因此邀集醫學專家和學者討論研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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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也於2020年9月7日起,放寬患癲癇疾病而可控制達2年以上無任何類型癲癇發作者,取得醫師診斷證明書,得有條件考領機車及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並規範每2年期須定期換照至公路監理機關定期審驗持照條件,體檢時需檢具最近3個月由醫療院所之神經專科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等規定;如有癲癇發作,應繳回駕駛執照。

不過台中昨發生疑似癲癇患者開車失控衝撞車禍,讓癲癇患者行車安全再被關注。交通部表示,2020年9月7日起可控制癲癇患者可有條件考領機車和普通小型車駕照,每兩年要定期換照,需持有神經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沒有發病才能換照,若癲癇發作則要繳回駕照,不繳回將註銷駕照;針對台中該起個案情況,將請公路總局了解是否為放寬新上路規定適用的患者,或是之前沒有被列管的新發病患者。

▲▼台中1名男子開車時癲癇發作,撞傷2名路人,其中1人昏迷指數5。(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1名男子開車時癲癇發作,撞傷2名路人,其中1人昏迷指數5。(圖/民眾提供)

交通部指出,若是過往就有病史,屬放寬後2年內未發病考領駕照者,一旦發病了,就須繳回駕照。

針對未來是否會針對未發病可考照的2年觀察期再延長,交通部表示,未來不排除徵詢醫學專家和醫師意見,根據當時研究,醫師和醫學專家認為2年未發病可控制,如果外界認為需要檢討,將會洽詢醫學專家來進一步討論。

公路總局則表示,針對台中該起個案,昨晚已請同仁了解是否為癲癇患者以及病史情況,因涉及個資法,目前向警方取得資料上還不是很順利,2020年9月放寬2年內未發病癲癇患者可考照,是經過醫學諮詢委員會嚴謹的討論,未來會來檢視該案是否與法規相符,是個案或通案,再來進一步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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