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神主牌」不是車!醫療器材開上路 警籲多關心長輩安全

▲疑視覺死角!婦騎電動代步車遭捲拖板車車底 送醫中就不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日前一名婦人騎電動代步車,疑視覺死角被捲進拖板車車底,送醫不治。(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記者游宗樺/台北報導

被網友戲稱為「移動式神主牌」的電動代步車,因駕駛多為年長者,速度不快加上有時未能注意周遭路況甚至違規行駛,常常釀成自己或他人傷害。警方表示,該型車輛屬於「醫療器材」,長者使用上路時,實務上會視為「行人」,因此需遵守行人的相關規範,同時宣導民眾,多關心家中長輩使用上路狀況,避免自己或他人受傷。

四輪電動代步車於衛福部公告內,屬於醫療器材中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為行動不便者的輔助器材,在警方執法的實務面上,多將駕駛這類電動車的駕駛人視為「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或不在劃設的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擅自穿越車道等行為均可處500元罰鍰。

考量駕駛電動代步車者多為長者,警方為避免執法爭議,多以宣導優先,取締在後,但是該型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肆意穿梭,不遵守交通規則甚或造成意外事故的印象,仍讓許多網友印象深刻,將其稱之為「移動式神主牌」,加上長者容易在事故中受傷,因此往往讓其他用路人避知唯恐不及。

警方表示,該型電動車應屬行人規範範疇,行人需遵守相關規定,除需遵守人行號誌外,更不能隨意跨越車道,甚或在車流中不顧風險任意穿梭。建議民眾除挑選醫療用電動代步車時,需要注意標章認證,並多提醒家中長輩,出外須隨時留意週遭狀況,避免造成自身或他人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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