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捐大失血!戒菸中心侵吞補助464萬 國健署官員包庇圖利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菸捐遭詐領侵吞464萬元案。(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承攬國健署戒菸查核計畫的台北市戒菸治療管理中心,涉嫌在2016年到2018年間,利用浮報薪資、假發票核銷等手法,侵吞菸捐補助款逾464萬元,讓中心協同主持人賴志冠出國旅遊,另外國健署技正黃國賓則是在驗收中心設備時放水,核發30萬元相關建置款項,導致菸捐大失血。台北地檢署30日分別依業務侵占、貪污圖利等罪起訴賴、黃等15人。

起訴指出,國健署是以標案方式,找廠商成立戒菸治療管理中心,負責辦理「醫事機構戒菸服務專案管理與加強實地計畫(戒菸查核計畫)」,運作費用則由國健署按年度透過台灣家庭醫學教育研究學會、台灣流行病學會向國健署核撥,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必須在年度結束後繳交支用的原始憑證,費用如有剩餘應返還。

但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協同主人賴志冠、執行秘書陳毖瑤、組長劉明達卻分別在2017年、2018年用人頭製作不實的薪資證明,各侵占53萬6708元、51萬6320元沒返還,另外又勾結多美麗國際美容公司負責人邱宥翔、惠文設計印刷公司負責人王光正等廠商,以裝潢地毯、印刷費用程等不實開銷單據,在2016年侵吞15萬元、2017年侵吞86萬9165元、2018年侵吞257萬2483元,這些錢都被用來作為賴志冠私人名義出國旅遊住宿,與戒菸查核計畫無關。

此外,檢察官還發現,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二科技正黃國賓,在2017年驗收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的資訊系統及電腦審查功能實,又明知相關設備供濘尚未齊備,應限期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卻放水通過驗收,使不知情的國健署主計室撥發30萬元設備款。

因國健署官員證稱,戒菸治療管理中心與國健署沒有隸屬關係,中心員工是廠商聘僱,此外,檢察官調查認為,戒菸治療管理中心的開銷並非由國健署直接支付,因此浮報假帳不算《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僅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起訴賴志冠等相關廠商14人,另黃國賓則因《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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