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掰家中急用頻向同袍借錢 少尉輔導長被揭竟因上網交友遭詐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s)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觀。(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轄下1名林姓少尉輔導長,2020年間頻繁向下屬士官兵借貸數萬元,部隊長官聽到風聲調查,揪出林男瞎掰家中有急用等藉口,其實他因上網交友遭詐騙與威脅而借錢應急,金防部以林男違反官兵不得相互借貸等軍紀規定,記他大過1次,林男提告抗罰,主張沒以官階逼迫下屬借錢,事後也還清沒賒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他敗訴,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軍人的「記過」處分不能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陸海空軍懲罰法》所定軍官懲罰種類有7種,由重至輕依序為撤職、降階、降級、記過、罰薪、申誡與檢束,若不服受罰,均可向上級申訴,但僅有「撤職、降階、降級、罰薪」4種懲罰,允許當事人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法官認為,《懲罰法》提供部隊長充足、多元及具懲罰強度的懲罰種類,協助國軍內部管理、穩固部隊運作,並本於「有懲罰即應有救濟管道」原則,依懲罰種類干預權益程度的輕重,分別明定不同的救濟程序。

法官指出,軍人兼負作戰任務,嚴明軍紀、貫徹軍令,是軍隊存立的基礎,軍人職務性質不同於一般文職公務員,不允許對「記過」懲罰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是基於維繫部隊內部管理的合理考量,立法者並非出於恣意,也沒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因此直接裁定駁回林男之訴。

▲▼金防部各據點結合干擾槍反制無人機。。(圖/軍聞社提供)

▲金防部轄下1名少尉輔導長頻向同袍借貸挨罰。圖為金防部官兵操作干擾槍反制無人機。(圖/軍聞社提供)

本案源於林男2020年9月間,密集向3位下士班長和1位上兵借貸1萬元到2萬元不等,由於《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禁止「官兵相互借貸」,部隊長官聽到風聲,約談林男赫然發現他瞎掰家中有急用等藉口,其實他是使用交友軟體交友,遭人詐騙並威脅,才靠四處借錢應急。

部隊召開懲處評議會討論,認為林男同年1月間在原單位也因向官兵借錢被懲處、調職新單位仍再犯,且金額越趨龐大,林男身為單位輔導長,明知營內借貸是不當行為,自身有財務問題不反映上級求助,卻向官兵借錢、用不實理由騙取同袍信任,構成「言行不檢」等缺失,違反忠誠軍風、品德紀律,已達一般人無法容忍程度,決議記大過1次。

林男去年(2021年)10月收到金防部的1次大過懲罰令,向國防部提起訴願強調絕沒以官階脅迫同袍借錢,事後也還錢沒賒帳,軍方沒考量他因遭詐騙才被迫借錢,記大過不符合比例原則。國防部認為評議會委員組成、審議過程都合乎規定,也讓林男出席申辯,決議理由具體明確,駁回林男的訴願。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