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員工造謠他欠賭債 莽男持「衝鋒槍」闖火鍋店轟5槍...下場曝

▲▼高雄知名火鍋店傳槍響,1男種槍送醫。(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高雄六合路知名火鍋店今年3月驚傳槍響。(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開中古車行的許姓男子,因為不滿黃姓前員工在外說他積欠賭債不還,今年3月19日晚間9時許,持衝鋒槍闖入高雄市六合一路知名連鎖火鍋店,對著正在用餐的黃男連開5槍,導致黃男胸、臂中彈倒地,開槍的許男逃逸4小時被警方逮捕到案,檢方依殺人未遂和槍砲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他有期徒12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懷疑車行黃姓前員工在外散布他積欠賭債的流言,在今年3月19日晚上9時30分許,帶槍到六合路的火鍋店找正在用餐的黃男尋仇。

▲高雄知名火鍋店傳槍響,1名男顧客身中2槍送醫。(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高雄六合路知名火鍋店今年3月驚傳槍響。(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一開始許男要求黃男出來對質談判,兩人一言不合,許男拿出衝鋒槍,黃男嚇得跑進廁所躲,許男尾隨進入廁所,對著廁所門猛開槍,黃男中彈後奪門而出,許男繼續開槍,黃男跑到廁所門口傷重倒地,送醫後救回一命。

許男犯案後逃到大寮,警方鎖定許嫌逃逸路線,循線追查後在大寮發現許男車輛,發動優勢警力夾捕許嫌,從車上起出改造手槍2支,子彈38顆,包括遭丟棄的槍枝共3把。

許男事後被依殺人未遂罪和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法院審理時,許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殺人的犯意,法官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及手槍罪處有期徒刑6年10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另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4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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