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為點數狂偷9萬8!父母怒告超商及遊戲公司退錢 吞敗原因曝

▲▼網購,電商,電腦。(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少年偷拿父母9萬8千元購買遊戲點數,父母氣炸提告要求賣點數的超商、遊戲公司要退錢,法院說明不准的理由。(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一名爸爸發現就讀國中的15歲兒子,3個月間偷了他9萬8千多元去超商購買「貝殼幣」,儲值競舞公司的遊戲點數,他對賣給兒子點數的萊爾富、全家與遊戲公司提告,表示兒子未成年、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算數,請求返還金額。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能使用「詐術」買得點數、進行儲值,足見心智成熟度超過實際年齡,無再加以保障之必要,判這名爸爸敗訴。

判決指出,這名爸爸表示他的15歲兒子在未經過父母同意下,從2021年6月起至同年9月底,偷拿了他們9萬8千元去買競舞公司發行的遊戲點數「貝殼幣」,爸爸主張兒子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且該遊戲點數不是生活必需品,購買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承認才有效力,兒子在短期內花這多這麼多錢、已超乎一般家長可預期程度,他與妻子拒絕承認這些交易,提告賣給兒子點數的萊爾富、全家超商,與競舞公司需要返還9萬8千元。

2間超商皆聲明,他們僅受競舞公司委託代收價金,契約成立於競舞公司之間,他們並沒有獲取利益,且爸爸提出的發票無從證明購買之人確實是少年,當下也無法得知少年是否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才來購買,要求他們退還金額並不合理。

競舞公司則表示,他們曾向爸爸詢問少年遊戲帳號及點數使用情形,爸爸皆無法提供相關資訊,也無法完全排除少年買點數是否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少年購買後轉交給具行為能力人使用的情形;再者,登入公司旗下遊戲頁面時,都有要求用戶閱讀並同意服務合約,也載明如為滿7歲未滿20歲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為之,若是少年私自冒用代理人名義註冊或儲值,則反而有「詐害」競舞公司的情事,同時少年還能在3個多月的時間內,陸續花9萬8千元到超商買點數,實難想像父母怎能完全不知情。

台北地院簡易庭審後認為,少年能使用「詐術」取信於人,足見其已有相當思考能力,亦即心智成熟度超過其實際年齡,自無再加以保障的必要,少年能在超商機台、遊戲頁面中刻意點選「已詳細閱讀條款」、「同意」等按鈕,以便順利進行後續操作,相對使超商及遊戲公司造成誤判,買賣契約仍屬有效,請求返還價金就不合理,因此駁回爸爸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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