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30萬總座輸慘了!妻把豪宅名車都給失業小王用 鹹濕對話曝

▲ipair,分手,小三。(圖/pexels)

▲外商老總的妻子出軌,小王是客戶。(示意圖/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在全球知名某外商擔任台灣區總經理,月薪高達30萬元,他還和宋姓老婆一起開設物流貿易公司,老婆月收也有10萬元,但宋妻卻和楊姓客戶搞不倫,互傳「老公、老婆」、「昨天晚上舒服嗎?」、「老公是不是很過分,硬給老婆,受不了」的鹹濕簡訊,還一起出遊、同居,後來楊男失業,宋女仍不願分手,陳男氣炸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兩人應賠20萬元。

這名陳姓外商老總提告他和宋女在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宋女從去年5、6月間,就和楊姓男子互傳「老公、老婆」、「昨天晚上舒服嗎?」、「喜歡第一次還是第二次」、「第一次是我舒服你又不舒服」、「第二次老公是不是很過分,硬給老婆,受不了」、「太舒服了,身體會酥麻」等鹹溼對話。

陳男指出,他曾傳Line給楊男質問,楊男向他道歉,而且楊男還和宋妻開車出遊,牽手進入酒店,甚至同居生活,兩人不僅通姦,更是侵門踏戶,恣意享用他辛苦打拚的房產、名車,他向宋女質問宋女是否出軌?但宋女不承認,還要他冷靜不要提離婚,讓兩人孩子好好長大,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宋女否認外遇,表示是因工作及業務往來而認識楊男,兩人僅是朋友與工作上往來關係,於聊天過程中以老公、老婆相稱僅是戲謔,也無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宋、楊兩人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下異性朋友的交往分際,侵害陳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衡量雙方財力、身分、地位及精神上所受痛苦程度,判宋、楊應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