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警路上攔超稀有「三牌怪車」 回收男大吐辛酸真相...結局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三車牌怪車趴趴走!北市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員陳一銘、黃巧芳巡邏時,經承德路七段停等紅燈時,發現前方白色小貨車車身噴漆號碼紊亂不清,立即以小電腦查詢,發現該車竟有2張車牌3個車號,唐姓駕駛遭攔下才緩緩吐出「AB車」背後辛酸故事,警方雖同情也依法開罰,並依侵占遺失物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 北投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唐姓男子駕駛「2車牌3車號小貨車」上路,遭北投警攔查開罰。(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表示,唐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以小電腦查詢發現,後方懸掛車牌號已逾檢註銷,經攔停又發現車頭懸掛的車牌又是另一組號碼,正當感到疑惑時,竟又在車測邊看到第3組車牌號,且3組號碼都已逾檢註銷,經追問唐男才緩緩道出原因。

55歲唐男解釋,原本有正常工作,因任職的資源回收公司倒閉,自己又生活困苦,只好接手公司已報廢車輛,繼續經營回收業,上路的該輛車(5470-VK)是公司不要的,而原本的2面車牌也被收走,為了生存需要繼續從事回收業,只好將路上撿來的車牌,東拼西湊裝到車上,這些年除了油錢以外,其他相關稅金、罰單都沒有支付,加上是做回收業,不招搖,也沒人特別注意,接著哽咽向警方說「沒車要我怎麼辦?」同時也哀求警方別收走車輛,更無奈說「逃了這麼多年...還是被發現」。

▼北市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員陳一銘、黃巧芳巡邏時,意外發現3車牌怪車。(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北投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表示,唐男背後雖有辛酸故事,但因僥倖心態,將路上撿到的車牌裝在車上使用多年,仍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緩21600元,並進一步追究其涉及侵占遺失物的刑責,同時也提醒民眾,可別以為路上的東西可以隨意撿拾使用,侵占他人遺失的車牌,涉及刑法第337條非告訴乃論罪。

北投分局指出,使用AB車意圖規避罰單、規費、納稅以及未依規定定期檢驗等行為,是嚴重違法且違規的,而且駕駛未定期檢查及不合格的車輛行駛於路上,更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的危害,車牌相當於車輛的身分證,請務必使用合格牌照並依規定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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