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優酪乳「過期1分鐘」 他怒向超市索賠4400元 

▲▼超市、乳製品。(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超市飲品區。(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大陸浙江一名消費者在超市購買一瓶優酪乳(大陸稱酸奶),發現超出保存期限1分鐘,於是將商家告到法院,最終獲賠40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1800元)。此事今(31)日登上微博熱搜第一,有人批評「就是想要點錢」,但也有人認為「這當然可以了,核酸過了一分鐘都不好使了吶」。

據《九派新聞》報導,寧波鎮海的小李(化名)在超市選購一瓶4.9元的優酪乳,結賬時收據小票顯示結賬時間為晚上8點29分,他隨後發現保存期限為21天,截至時間到當晚8點28分,也就是已經過期了1分鐘。

「就算是一分鐘,也是過期了呀」,小李於是決定向超市索賠1000元(約新台幣4400元)。不過,超市表示,「退貨可以,賠償沒有。」雙方經多次交涉,但始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隨後,小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超市賠償。在調解員的勸說下,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由超市賠償小李400元。

浙江豐積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顧猛指出,小李從付款取得商品的那一刻起,所有權就由超市所有轉移到小李所有,風險責任也至此轉移。

他接著稱,臨界時間點以小票上顯示的詳細時間為準,在此之前,優酪乳的一切問題均由商家負責,此後由小李負責,因此即便相差1秒鐘,超市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顧客買酸奶過期1分鐘索賠1000元」這一話題今早登上大陸微博熱搜第一。不少網友批評小李的行為,「超市都送你得了唄?買的時候我就不相信不看保質期?說白了就是想要點錢,你要說過期一天你讓超市賠錢我都理解,過期一分鐘這就有點過了吧?」、「……在那找了好久吧」、「這種客戶純屬是來薅毛的,哪家門店遇見倒霉」。

不過也有人認為,「必須要賠償」、「這當然可以了 核酸過了一分鐘都不好使了吶」、「這種馬上就過期的酸奶不應該還在貨架上」、「為什麼關注點都要錢這個事情上,難道超市不應該提前檢查這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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