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殺警案凶嫌死刑至今未執行 他見游錫堃今喊「判死」怒了

▲▼立法院長游錫堃受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長游錫堃。(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台南安南區北汕尾三路22日發生殺警案。36歲凃姓及27歲曹姓員警追捕通緝犯,卻慘遭割喉雙雙殉職。立法院長游錫堃第一時間震怒表示,「我是反對判死刑,但這樣一定要判死刑,不應該殺警察!」引發討論。媒體人陳揮文則質疑,17年前的汐止殺警案,兇嫌被判死至今還沒執行,「拖了十幾年不槍斃是什麼意思?」

台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所凃姓、曹姓員警22日追查一起機車竊案時,遭人持刀割喉殺害,其中一人傷口更長達20公分。案發後警方鎖定嫌犯林信吾,林嫌在逃亡17小時後,於凌晨4時許在新竹落網。

游錫堃聽到殺警案當下直言很不捨,警察同仁都非常辛苦,「我們的治安就是靠警察同仁,像這樣的通緝犯竟然敢一下就殺掉兩位警察,我是反對判死刑,但這樣一定要判死刑,不應該殺警察!」

陳揮文認為,他雖然支持死刑,但一個立法院長直接說要判死其實不太恰當,因為一個法治國家該走的程序還是得走,但像是17年前的汐止殺警案,都已經死刑確定拖到如今卻還不槍斃,這種案子應該要「速審速決」,因為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是公權力。

回頭看2005年4月10日中午,新北市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洪重男、張大皞執行防搶巡邏勤務,將警用機車停在橫科路汐止農會白雲辦事處後門,正在簽巡邏箱時,突遭王柏忠(44歲)、王柏英(41歲)持刀從後砍頸,洪員遭連砍15刀割斷頸動脈傷重不治,張員則受到重傷送醫急救,歹徒搶走張員配槍及12發子彈後共騎機車逃逸。最後在殉職洪員的「二七」,也就是案發10天後,王姓兄弟在睡夢中落網。

2009年3月13日,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王柏忠無期徒刑定讞;2017年王柏英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抗告,最高法院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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