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死裡打!瑪莎三煞稱「深感悔悟」求交保 法官不信:再押2月 

記者唐詠絮/台中報導

台中宋姓男大生2021年11月7日因小擦撞,遭到瑪莎三少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人痛毆,一度顱內出血命危,案發後三煞羈押至今,7月23日羈押期限已到,3人再度聲請具保,張敦量稱「深感悔悟、坦承犯行、會如期到案、並無串證或滅證之虞」,不過,台中地院認為3人還是有逃亡串供、反覆犯罪等疑慮,裁定繼續羈押2個月,至今年9月24日,張敦量並繼續禁見,可抗告。

▲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3人出庭。(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3人出庭。(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台中地院審理此一殺人未遂等案,本月上旬已相互詰問證人(含被害人宋生),該名證人揭露宋被打到不支倒地後,甚至還狂踹其頭部5、6腳,頭骨與地面的撞擊聲頻頻傳來」,導致宋的右側頭部極度腫脹,「甚至腫到不像個人的外型」,彷彿執意要致宋於死地,令人毛骨悚然。

宋母質疑張敦量等人態度惡劣,案後法院對犯嫌進行假扣押,其中陳勁豪的雙親火速籌得200萬元解除假扣押,並與其他被告家屬聯手打造8名律師豪華團隊打官司,相比對方於2月間在調解庭聲稱願賠「只願賠5萬、10萬,再多就付不起!」,顯見對方根本沒有道歉的誠意。

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三名惡煞的羈押期限至7月23日止,3人聲請交保,其中禁止接見、通信的張敦量,稱「深感悔悟且坦承犯行、並無串證或滅證之虞、如期到案,無逃亡之虞」,若仍延押,請求能解除他接見及閱讀報章雜誌的限制。李供稱依據目前調查證據呈現,其並無傷害或架住宋生的事實,希望可以交保與妻及幼兒團聚。陳勁豪宣稱,沒有足夠證據可證明他架住及毆打宋生,他想交保回家幫母親分擔生意壓力。

不過,法官卻認為,3人之前羈押的原因仍存在,還是有串供、湮滅證據、逃亡,甚至有反覆犯罪疑慮,不羈押難以審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至9月24日,另外,由於此案受媒體高度關注,任何人均得自新聞報章、電視廣播輕易獲知審理及外界評論,若讓張敦量可以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可能增加張調查證據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的機會,因此裁定張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3人出庭。(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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