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參加愛河鐵人三項離奇溺斃 二審逆轉判高雄體總會要賠222萬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019年3月參加高雄愛河「2019年第13屆維士比盃愛河國際鐵人三項」,卻在游經愛河中正橋段時發生異狀,因而溺斃。家屬事後怒向高雄市體育會837萬餘元,一審,法官判家屬敗訴;案經上訴至二審後,高雄高分院逆轉,改判高雄市體育總會應賠償家屬222萬餘元。

▲愛河三鐵驚傳選手喪命。(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愛河三鐵驚傳選手喪命,高雄體總會要賠家屬222萬餘元。(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參加高雄市愛河國際鐵人三項競賽,不料卻在游經愛河中正橋約700公尺處時發生異狀。儘管主辦單位設有救生員,但救生員未在第一時間發現張男已經溺水,導致張男被救上岸後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

家屬表示,張男的死因經法醫相驗後認定為窒息,且為生前溺水於愛河,認為救生員為高雄市體育總會的履行輔助人,更是受僱人,高雄市體育總會對於救生員當日的職務執行有實際指揮監督,高雄市體育總會應一同負責。

家屬也稱,且該競賽均收取報名費2900元至6000元不等,為具營利性質,應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為選手投保300萬元至2400萬元的意外險,但高雄市體育總會僅幫選手投保個人體傷責任險200萬元。而張男發生溺水事故後,僅獲賠100萬元的個人意外險,拒絕理賠體傷責任保險,怒對高雄市體育總會求償837萬餘元的精神賠償與撫養金。

▲愛河三鐵。(圖/記者吳奕靖攝)

▲張先生參賽畫面,因游蛙式與其他選手不同,搜救員對他印象深刻。(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而高雄體總會則向法官抗辯,強調愛河沿岸每隔100公尺就有設置浮台,且浮台上均有2名合格救生員,同時還在活動範圍內設有8搜救生艇,救生艇上亦配有2名救生員,主辦單位更同時向國軍聲請水上救護,總共配置至少3、40名救生員。而現場除救生員外,更有醫護人員、救護車與AED等以因應緊急事故。

體總會表示,張男發生溺水的當下,最近的救生員已盡注意義務,下水救人的同時也以無線電回報,並將張男緊急送醫急救,前後花費不到7分鐘時間,雖然最終張男仍不幸不治,但體總會已盡力救援且採取積極救護措施,主張並無任何疏失與延誤行為。

一審,法官勘驗救生員證詞等證據來看,認為救生員已盡注意義務,且在第一時間通報岸上醫護人員,判家屬敗訴,體總會免賠。家屬不服,上訴二審。

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卻認為高雄體總會管理有安全疏失,判高雄體總會須賠償222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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