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突襲式約談害女員工輕生 監委批不符程序正義通過糾正

▲▼監察委員紀惠容、張菊芳5日召開「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監察委員紀惠容(右)、張菊芳(左)召開「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記者會。(圖/記者林銘翰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紀惠容5日表示,新北市衛生局1名林姓女職員疑遭性侵跳樓輕生,生前指控曾遭某物理治療所執行長性侵害,經過監察院調查發現,新北市衛生局聲稱的「員工協助關懷」,其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因此提案糾正新北市衛生局。

監察委員紀惠容、張菊芳下午召開「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記者會,紀惠容說明,新北市衛生局在2020年6月29日接獲匿名檢舉信件,內容未涉及公務或與公務無關,都是針對林姓女職員的私人生活,而且文字具攻擊性,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予處理。

不過,紀惠容指出,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仍然交辦副局長高淑貞處理,衛生局隨後在2020年7月3日安排談話,當天衛生局會同人事室主管、相關專員與辦事員進行約談,現場出示指涉林姓女職員與已婚男子有不倫男女關係的信件,並由林姓女職員當場拆開另封更為不堪的文字信件。

紀惠容說,新北市衛生局先是聲稱,他們進行的程序是「員工協助關懷」而非「約談」,後來又說還沒有進入員工協助關懷程序階段,只是私下先行瞭解,這種突襲式的作法不符合程序正義,所謂的員工協助關懷徒具形式,沒有尊重當事人的尊嚴,未能保障林姓女職員的權益,核有違失。

紀惠容還原,林姓女職員一開始就自述曾遭前雇主性侵害,新北市衛生局雖然勉力處理A女的情緒,卻沒有依照組織章程規定,讓有心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參與,同時也沒停止談話程序,仍然繼續追問照片中的男子身分,對於覺察性被害人心理創傷的敏感度及處理專業能力不足。

紀惠容批評,新北市衛生局在談話還沒有結束之前,明知有媒體記者傳簡訊關注,讓林姓女職員的處境更為困難,卻又在談話結束之後,獨留林姓女職員在會議室,沒有特別注意她的動向,或者給予必要的保護措施,處理過程實有疏失。

紀惠容表示,新北市衛生局明知廖姓男子有性侵害林姓女職員的犯罪嫌疑,卻未依照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而且對於特約的長照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的性侵害案件,沒有適當處理,已經嚴重傷害「長照2.0」特約單位的公益形象。

張菊芳受訪時說,監察院非常關注詮釋性侵的相關議題,詮釋性侵指的是加害人利用權勢、機會發生性行為,儘管表面上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但是加害人與被害人存有上對下、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導致處於弱勢的被害人通常很難抗拒。

紀惠容則強調,本案凸顯權勢性交猥褻案件受害者的結構性困境,加害人與被害人存有上對下的權力不對等關係,而且加害人利用權勢或機會,導致處於權力弱勢的被害人難以抗拒,或者不知如何抗拒而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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