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夫懷龍鳳胎...驚覺他同性戀又染愛滋! 家屬怒批:死前都是處女

▲▼結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南一名吳姓女子和丈夫結婚後,卻發現老公是同性戀還患有愛滋,吳女還透過人工生殖,懷上一對龍鳳胎。(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吳姓女子2018年和丈夫阿宏(化名)結婚,孰知,吳女婚後卻發現丈夫不但是同性戀,還患有愛滋病,丈夫僅因有傳宗接代需求,就和她結婚生子,更透過人工生殖懷了一對龍鳳胎,但直至吳女去年罹癌病逝,2人完全沒有發生過關係。吳女死後,阿宏更還領走其100多萬元勞保給付與保險金,讓吳女家屬氣得怒對阿宏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詐婚部分不成立,但判阿宏須返還領取吳女勞保、保險等不當得利共130萬餘元。

吳女的家屬表示,吳女生前為資深會計,經由相親認識阿宏後,2人在2018年6月結為連理。但家屬也怒控,2人結婚後,吳女卻發現阿宏為同性戀者,並患有愛滋病,怒批阿宏根本就是因為父母有傳宗接代願望,才會和吳女結婚,而對吳女隱瞞自己是同性戀還是愛滋病患者一事。

家屬還指出,事後阿宏更透過人工受孕,和吳女懷了一對龍鳳胎,但2人婚後半年,阿宏卻不斷以心裡創傷、心理障礙等因素,拒絕和吳女圓房;直到吳女偶然發現被阿宏刻意藏匿的藥袋,因此打電話向醫院詢問,確認藥袋內的藥物就是治療愛滋病等藥物,故而詢問阿宏是不是同性戀、患有愛滋病?但都被阿宏堅決否認,因而作罷。

家屬也透露,儘管如此,但懷疑的種子早已在吳女心裡種下,加上阿宏常隱匿或謊報行蹤,讓吳女也懷疑阿宏在2人婚姻關係持續期間與其他「男人」通姦,事後此事也被阿宏親口證實。而整起事件會曝光,還是去年5月,當時吳女正懷孕4月有餘,因咳嗽不止,前往醫院檢查,卻驚覺已罹患肺腺癌末期,在絕望中才和家人透露此事。

而去年6月,吳女就不幸罹癌病逝。吳女入殮時,阿宏也當著吳女父親的面下跪,和吳父道歉表示,「對不起,沒有照顧好她,以後會代替她來照顧兩老,至於勞保所給付之金額,扣除相關債務後,會全數交給兩老養老之用」,但阿宏拿到錢後,卻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不但拒絕償還吳女債務,還將吳女的勞保金額佔為己有,並領取保險金,讓吳女家屬氣得怒對阿宏提告。

▲▼病床,醫院,生病,垂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阿宏領得吳女勞退、保險等給付,先是承諾要交還給吳女娘家雙親,以供兩老養老,卻又在領到錢後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讓吳女雙親氣得怒對阿宏提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庭審時,阿宏則向法官表示,他和吳女2人是真心戀愛結婚,並在婚後有共識的前提下懷孕生子,強調絕無隱瞞同性戀與罹患愛滋病等事實。

不過台南地院審理後指出,人不論基於何種性傾向,均有透過自由意志選擇婚姻的自由,對於吳女家屬主張阿宏隱瞞自己為同性戀,以詐術侵害女兒權利等事,但既然吳女事後選擇和阿宏共結連理,其內心所想所思,外人無法得知。

法官表示,縱使吳女知道阿宏為不同性傾向的人後,其心中所思所想,所苦所悲,都是其本於情感抑制作用而面對婚姻生活的必然,婚姻生活中本來就包含風雨晴陰,不能以此推斷吳女在結婚時一定呈現某種心理意思,而斷定阿宏當初在2人結婚時,有所略誘、詐術等。

法官也說,父母對於女兒婚姻是否幸福,感情上必有重要關涉,而吳女所選擇的婚姻與其所衍生的困境,都有可能牽動父母,形成情理上的不捨與悲痛,此為人之常情。

此外,針對阿宏領取吳女勞保金等金額來看,法官勘驗證人證述後,發現確實有證人表示吳女入殮當天,阿宏有向吳女雙親下跪,並承諾會將勞保金交由他們使用;後續吳女的朋友,也在吳女逝世後,打電話向阿宏詢問勞保給付的相關事項,錄音檔中清楚錄下阿宏坦承要將勞保給付等事項給吳女父母,顯然已有契約在,判阿宏須履行契約,其須將領取吳女知勞保金額與保險金等,返還給吳女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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