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癌董座愛上看護!離世後她秒變富婆 正宮傻眼怒告慘吞敗

▲▼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名朱姓女子照顧一名游姓老董事長,時間長達10年之久,最後游姓老董過世之後,家人才發現朱女已經從老董帳戶領走了千萬金額,就連兩部名車變賣538萬的費用都歸他名下,雖然家屬提告,不過整個移轉過程都有律師錄影存證,確定是在清醒情況下完成,所以駁回家屬請求,但全案可以上訴。

2007年開始,朱姓女子就擔任游姓老董的看護,最後情節轉折從看護變成了小三,只要是老董出席的場合,朱姓女子都會以「游太太」的身份陪同,然後在2017年10月游姓老董跟朱姓女子一起到律師事務所,要求事務所內的律師幫忙見證進行遺產分配,自己的特留份要給朱姓女子,所以透過律師起擬約定書,當中就提到要把大部分的財產留給朱姓女子,就在這件事情沒有多久,游董癌症住院,當年的11月15日律師帶了約定書到病房,讓董座簽名,並且錄影存證。

▲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有了約定書,朱姓女子就帶著游董的存簿、印章到農會,把旗下的定存單總共18張來解約,同時把4658萬轉到自己戶頭,雖然農會主管認定可疑,前往病房探視時,發現游董已經意識不清,所以農會主管要求朱姓女子要把錢全數匯回,朱姓女子只好全部存回。

不過游姓董座的元配以及3名子女認為,朱姓女子在他死後,有盜領銀行帳戶千萬,並且轉售名下兩部汽車,總共獲得538萬,所以應該償還1565萬元,不過朱姓女子在法庭主張這些錢都是游董給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認為,律師的見證書是有效的,不構成不當得利,同時在游董生前,也有把自己跟朱姓女子的雙證件交給了汽車業務,表示有名下4輛車要過戶給她,因此法官判定依照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朱姓女子不法盜領,駁回元配請求,全案還可以上訴。

而朱姓女子另外也因為本起案件,將18張定存單給解約,游董的約定書當中並沒有提到這個部分,所以朱姓女子被告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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