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入獄「超狂消費力曝光」 不明財產僅359萬?檢認太少上訴

▲手錶,男士,錶帶,時間。(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前高階警官涉嫌收受賄賂,拿來買名牌手錶、衣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市警局2015年10月間爆發員警集體包庇賭博電玩業者弊案,當時擔任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的林振宏,因收賄572萬元被依貪污罪判16年定讞,高等法院另案審理他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時,發現林消費能力驚人,不僅以現金買下1500萬元房子,花240萬收藏OMEGA錶,其涉及上千萬元不明財產部分,高分院更審僅認定359萬,檢方認為法官把全部900多萬元薪資所得從不明財產中扣除,顯然不合情理,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前局長李世昌,先前收受電玩業者賄賂1144萬元,遭判刑6年4月定讞,入監執行後已假釋出獄。而他還咬出前部屬、2線3星的高階警官林振宏也共同收賄、均分賄賂572萬元,檢方對林男追加起訴。一二審均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林振宏上訴定讞。

▲律師,貪汙,收賄。(圖/視覺中國CFP)

▲高雄前高階警官涉嫌收受賄賂,拿來買名牌手錶、衣物。(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但林振宏貪污所得沒收金額部分被發回高分院審理後,經高雄高分院更1審法官開庭調查,認為其財產1289萬元來源不明的部分,應扣除林振宏及其配偶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的薪資財產共929萬元,還剩359萬元。

而更1審判決書曝光後,林振宏任職專勤組期間及其後3年內,現金購物的超狂作法也終於曝光,林除了以現金支付240萬元的購屋款和179餘萬裝潢費,另外光OMEGA手錶就買了7隻,最貴為男錶一支要價64萬,共花240萬;此外,還收藏瓷器支出61萬元、購買ARMANI服飾支出88萬元、購買TOD'S鞋款支出10萬元、購買DAK'S服飾支出27萬元、購買BURBERRY服飾支出23萬元,其中光2件襯衫就要價11萬元,可知林振宏財力驚人。最誇張的是,連父母過世後所留遺產,也是由林以560萬元現金,交給7位兄姊。

不過,高雄高分檢認為,當初地檢署檢察官清查不明財產,已把林姓夫婦生活開支扣除,包括薪資所得在內,認定不明財產有1200多萬元,如今又扣除900多萬元薪資所得,等於是重複扣除,因此要求撤銷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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