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違停爭議 葉毓蘭不挺警察:未熟習法規、妨礙名譽

▲▼立法院院會 國是論壇 立委葉毓蘭 陳以信 溫玉霞。(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日前因違停後被處理員警上傳到社群媒體,遭到烏龍爆料,曾任警大教授的國民黨立法委員葉毓蘭21日透過臉書表示,依法該員警本來就不能不開單,直覺以為對方施壓,其實還是源自於專業不足,並直指該徐姓員警透過社群平台影射徐巧芯「有開等於沒開」,已有妨礙名譽之虞。

葉毓蘭今天透過臉書強調,有不少網友上她的粉專來要求表態,要求她挺警察,不過,警察該不該挺,應該要看警察的行為站不站得住腳,並不是每個警察都該挺,她挺警察的前提是,警察本身就是依法,而且沒有濫權脫序。

葉毓蘭直言,徐姓員警沒有權責「不開單只是勸導」,因為紅線違停本來就不屬於輕微違規得勸導免予舉發項目,不是警察可以自由裁量的項目,這位同仁執行取締勤務前對於相關的法規沒有熟讀,所以當徐巧芯詢問時,直覺以為對方施壓,其實還是源自於專業不足、缺乏信心。

葉毓蘭表示,徐巧芯當然可以對開單的警察提問,因為員警對於違規人的疑問應該妥為說明,並依規定舉發,而不是超過裁量規定不開單。她舉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目前就加強學生執勤時的溝通技巧,例如柔話術,由許多經驗豐富的幹部學長們,將勤務現場可能的對話帶進課堂,讓菜鳥警察們學會如何把自己執勤的依據說清楚,講明白。

至於員警能不能把自己執勤的狀況公布,葉毓蘭表示,人人有手機的時代,或許難以避免,但是警察在社群媒體發文時,應恪遵《警察職權行使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等相關規定,更不可私自使用因行使職權而取得的影像資料,侵害民眾隱私。

葉毓蘭指出,這次徐警員在Instagram上揭露與徐巧芯的互動,最令人不安的是,他以影射的方式寫了「因依先前經驗,有開等於沒開」,如同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的名言「影射的殺傷力最大」,再加上他的同學在PTT的加碼爆料,已有妨礙名譽之虞,是否提告,這就是徐巧芯個人的抉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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