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夫醫美診所害死人!她除毛減脂缺氧沒人理 3人判賠834萬

▲貴婦奈奈。(圖/翻攝自貴婦奈奈臉書)

▲貴婦奈奈。(圖/翻攝自貴婦奈奈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紅出身的「貴婦奈奈」涉吸金近10億元潛逃國外,至今被通緝逾3年尚未歸案,她的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合開的杏立博全診所,2016年在惡性倒閉前,發生女患者做醫美療程而缺氧死亡的不幸事件,家屬提告求償共1913萬餘元,台北地院認定確有醫療疏失,判黃男父子與麻醉醫師胡耿華須連帶賠償共834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何姓婦人在2016年10月19日下午3時許,到「貴婦奈奈」的丈夫與公公經營、當時相當知名的醫美診所杏立博全,一口氣做除毛、減脂與拉皮等醫美療程,手術過程中,何女血氧濃度偏低,下午5時許手術結束後持續昏迷。

診所醫療團隊對何女打針喚醒均無效,直到當晚8時許插管急救仍不見起色,晚間9時許轉送台大醫院搶救,住院到同年11月8日因缺氧性腦病變不治。

何女丈夫、2名年幼子女及何女父母痛失至親,提告主張診所沒要求何女卸除雙手佩戴的水晶指甲,以免影響監測儀器誤判血氧濃度,術中發現何女唇色與膚色變白等異狀,不但沒停止手術,更在何女昏迷不醒時延誤送醫,提告要求黃立雄、黃博健父子與柯姓合夥人,以及3名醫療人員連帶賠償共1913萬餘元。

法官查明主治醫師當時發現何女異狀,暫時喊停手術,但麻醉醫師胡耿華判斷仍可完成療程,卻沒採取其他不會受水晶指甲干擾方式監控何女血氧濃度,已違反醫療常規,導致何女持續缺氧,並在診所設備不足以處置何女緊急狀況下,仍憑臆測而延誤送醫。

▲▼ 貴婦奈奈在10月時就po出打包照片。(圖/翻攝自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

貴婦奈奈。(圖/翻攝自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

法官指杏立博全診所須對胡男的疏失,負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但杏立博全已惡性倒閉,所以賠償責任應由合夥經營的黃立雄、黃博健父子承擔,至於柯男並非合夥人,據此判黃男父子與胡男連帶賠償何女家屬5人台幣460萬元與港幣103萬餘元,以目前港幣兌換台幣1比3.62匯率計算,折合台幣共834萬餘元,可上訴。

本名蘇陳端的「貴婦奈奈」,是2004年在網路《無名小站》經營個人部落格而崛起的網紅,擁有諮商心理碩士學位,擔任過諮商心理師與大學講師,2018年被控與丈夫、公公涉嫌吸金近10億元後,3人捲款落跑,潛逃美國拒歸案,2019年被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時效長達25年,到2043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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