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為追拒檢男!勇警薛定岳狂追6公里 失控撞分隔島慘死

▲警政署長關懷勇警薛定岳父母。(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汐止警薛定岳追緝毒蟲不幸殉職,享年31歲。(合成圖/爆廢公社、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汐止勇警薛定岳2019年間因為了取締違規的王姓男子,一路從新北市汐止狂追到基隆百福社區,中途不慎滑倒撞上分隔島,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經查,王男因無照、毒駕而拒檢,過程中更與薛定岳發生擦撞,才因此釀禍,而王男事後也被判刑12年定讞。

回顧案情,王男2019年8月28日下午16時46分許施用愷他命後,準備返回位於基隆的住處,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忠孝東路與秀峰路口時,因為騎車搖晃還違規紅燈左轉遭薛定岳攔查,但他因無照、毒駕等因素加速逃逸拒檢。

▲▼汐止勇警薛定岳。(資料圖/翻攝爆廢公社)

▲薛定岳滑行撞上分隔島,頭部受到重創,送醫搶救不治。(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薛定岳見狀,隨即鳴笛大吼「警察」表明身分,並以無線電請求支援,孰料王男竟以超過80公里的時速狂飆6公里,一路從汐止飆到基隆,直到當天下午16時51分許行經新台五路二段、福三街口時,因擦撞到薛,導致薛當場失控衝撞分隔島,頭部因猛力撞擊而骨折、雙上肢擦挫傷等傷勢,而王男非但沒有停下,還持續加速逃跑。

警方接獲路人及支援警力通報後,趕赴現場,並將人送醫急救,但薛經急救1個多小時後,仍因傷勢過重中樞神經休克宣告不治,王男則是在當晚9時20分許到案。

基隆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依妨害公眾往來致人於死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10年,另依肇事致死逃逸罪判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王姓男子惡意衝撞薛定岳,導致他打滑撞向安全島身亡。(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王姓男子開庭時,不斷強調是「薛來撞我」才導致死亡。(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王男不服提出上訴,並稱,當時他是為了閃避其他機車,才會微向左行,再拉回右側,且警員執行酒駕攔檢時,可以呼叫警網或事後告發,不必單獨來追他。他還稱,「薛還用腳踢踹我機車」,死亡事件會發生,是因薛定岳「從內線追到外線來撞到我的機車,才會滑倒致死,並不是我的駕駛行為所致」。

另外,王男表示,薛定岳家屬要求賠償3千萬元,他希望能等到出獄後再賠償,「我在監所都有念經懺悔迴向給被害人」,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但高等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不採信王男的說詞,將上訴駁回,全案上訴到最高院,但仍遭到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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