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女大樓囤92公斤爆竹遭逮…嗆認識議員拒開門 消防局開罰6萬

▲▼新北消防局小年夜蘆洲稽查爆竹。(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新北消防局小年夜稽查,在蘆洲某大樓查獲高達92公斤的爆竹。(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羅志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為稽查非法爆竹煙火,昨深夜獲報前往蘆洲區長榮路一處大樓,發現廖姓女業者囤積總重約92公斤的爆竹煙火,廖女見消防隊上門稽查,還拉下鐵門並嗆說有認識議員,拒絕配合調查,直到警方到場後才就範,消防隊查扣非法爆竹煙火後,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對初犯的廖女開罰6萬元。

昨晚11點多,消防局獲報蘆洲區長榮路的某公司,涉嫌囤積大量的爆竹煙火,立即派員上門稽查;不料,廖女卻拒絕配合,明知消防隊上門,還拉下公司鐵門,甚至一度叫囂嗆說自己認識議員。

直到警方到場協助,廖女及其公司職員不情願地拉開鐵門,警消這才進門稽查,果然發現有囤積總重92.02公斤的超量爆竹煙火,且已超過管制數量的3倍有餘,隨即對廖女開出罰單。

▲▼新北消防局小年夜蘆洲稽查爆竹。(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廖姓女業者遭稽查時,一度拉下鐵門不願配合,還嗆認識議員,等警察來了才就範,消防局開罰6萬元。(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囤積超量爆竹煙火且拒絕配合調查,可開罰6萬至30萬元罰鍰。由於廖女為初犯,因此先開罰6萬元罰鍰,倘若之後再被警消查出囤積超量爆竹煙火,將逐次提高罰鍰金額。

消防局呼籲,民眾若檢舉囤積超量爆竹煙火,幫助消防局成功取締,最高可領15萬元檢舉獎金,也呼籲業者勿在年節期間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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