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大狗!她慘被「重砸頸部」醒來已癱瘓 怒告整棟樓獲賠505萬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禍從天降的悲劇真實發生,廣東廣州市白雲區的張雲(化名),3年前遭一隻從天而降的大狗砸中,導致高位截癱。由於狗主和狗隻均不知所終,她事後將整幢樓的居民告上法庭。法院5日公布判決,2業主租戶要賠償約11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505萬元)。

▲▼   天降大狗  。(圖/看看新聞)

▲大狗突然墜下  。(圖/看看新聞)

據《看看新聞》報導,案發於2018年4月,張雲路過鴉崗村北禺14巷一幢廠房樓下時,被突然從樓上墜落的大狗砸中頭、頸部,當場倒地昏迷,涉事狗隻起身後離開。

▲▼   天降大狗  。(圖/看看新聞)

▲張雲當場昏迷,狗狗則已經離開現場。(圖/看看新聞)

張雲被送進加護病房治療,診斷為「頸椎多發骨折,頸髓損傷伴截癱」,需花費共約300多萬元(約新台幣1300萬元)治療,於是希望向狗主人索賠。

然而,警方至今尚未尋得該狗進入廠房的證據,狗主人也未現身承認責任。張雲將整幢樓超過10戶人告上法庭。

▲▼   天降大狗  。(圖/看看新聞)

▲無辜的張雲如今是高位癱瘓,生活難以自理  。(圖/看看新聞)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5日上午作出一審判決,本案中,張雲受害係因狗從建築物公共區域3樓天台墜落所致,但現有證據無法確定實際侵權人或犬只實際管理人。

判決指出,被告蔡某作為案涉建築物的出租人,被告廣州煌某公司作為天台區域的實際使用人,均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以防範、制止高空拋、墜物等侵權行為的發生。

法院認為,兩名管理人並無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造成狗隻能夠任意出入天台後墜落,導致張雲人身損害,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應當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賠償受害人共計1173830.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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