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高中生無照雙載撞大貨車1死1重傷 司機過失致死被起訴

▲桃園市某私立高中宋姓男學生去年10月31日搭載鍾姓女生下課返家途中,撞上倒車大貨車導致雙雙倒地,宋姓男生因傷重不治,鍾女則受重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某私立高中宋姓男學生去年10月31日搭載鍾姓女生下課返家途中,撞上倒車大貨車導致雙雙倒地,宋姓男生因傷重不治,鍾女則受重傷。(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私立高中宋姓學生去年10月間下課後騎車載鍾姓女生,從中壢區往高鐵青埔站行駛,行經新生路段時突然前方大貨車倒車,宋等人未注意撞擊雙雙倒地,其中宋姓學生送醫急救仍不治,鍾女則受重傷,桃園地檢署2日偵結,將陳姓大貨車司機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在中壢區某私立高中17歲宋姓男學生平時打工兼差2份工作貼補家用,去年10月31日傍晚,他下課騎車搭載同為17歲鍾姓女同學,沿著中壢區新生路3段往高鐵青埔站方向行駛,未料行經新生路、大圳路口處時,34歲的陳姓大貨車司機原來也是往青埔方向行駛,後來臨時改道,疑似未注意在該路口迴轉倒車,宋姓男生來不及剎車撞上雙雙倒地,宋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鍾女頭部重傷昏迷,送醫急救後挽回一命。

事後,宋男父親提告,鍾女家人也提出傷害告訴,但根據桃園市政府車輛事故鑑定會鑑定結論指出,宋男並無機車駕照,行經該處時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要肇事原因,陳姓大貨車司機未注意其他車輛而逕行倒車則為肇事次因。

桃檢認為,針對鍾女生控告陳姓司機過失傷害罪嫌,陳姓司機今年9月間已與鍾女達成和解已撤回告訴,陳涉及過失傷害致死犯行偵結不起訴處分,但陳姓司機造成宋姓男學生車禍死亡犯行,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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