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警聯合稽查噪音車輛 9/1起全面進行1個月安全大執法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配合環保局於夜間取締噪音車輛。(圖/北市南港分局提供)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配合環保局於夜間取締噪音車輛。(圖/北市南港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25日不僅指出要自9月1日起全面進行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也透露,為了杜絕車輛噪音的違規行為,配合環保局利用夜間時段,共同於環東大道南港匝道執行噪音車輛暨危險駕車聯合稽查,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將依法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港分局為了杜絕車輛「大小聲」的違規行為,配合環保局利用夜間時段,共同於環東大道南港匝道執行噪音車輛暨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共攔停38輛車輛,查獲8輛疑似噪音車輛,立即開立噪音臨時檢驗單並要求車主限期實施檢驗,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港警方呼籲,車主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依據交通部統計道路交通事故件數,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居次;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大肇因。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配合環保局於夜間取締噪音車輛。(圖/北市南港分局提供)

另外,經南港分局統計109年南港區前3大肇事原因,亦為「未依規定讓車」(112件)、「未注意車前狀況」(75件)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54件),因此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國將同步全面進行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執法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南港分局表示,交通安全除警方強力執法外,尚需市民謹記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方能共同創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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