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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有地疑遭長期遭占用違法使用 市府:將調查釐清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有地被人舉報,疑遭長期違法侵占,並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轉賣「使用權」情事,質疑市府管理機關知情卻放任不管,市府指出將深入調查釐清。

舉報人指出,南區國民路1處屬台南市民政局管理的市有地,最初由江、郭姓男子一起使用,接著轉而由吳姓男子使用,2020年5月,1名楊姓女子得知吳男積欠另一位陳女15萬元,楊女即遊說並仲介,吳男以這塊市有地的「使用權」抵掉給陳女債務後,再以175萬元賣給陳女,楊女也居中賺取仲介費。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舉報人表示,陳女買下該市有地「使用權」後,即將該市有地給其兄陳姓男子使用,陳男疑是從事建築廢棄物清除業,涉嫌將收來的建築廢棄物或垃圾任意棄置於該市有地,甚至焚燒建築廢棄物或垃圾,嚴重汙染環境,也製造空汙。舉報人並說,該市有地周邊仍有墳墓,陳男疑似將已遷移的墓地填平,逐漸擴大使用範圍。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此外,南區這塊市有地的對面,還有一塊教育局管理的市有地,舉報者表示,陳女也以230萬元,買下「使用權」,陳女搭建連棟鐵皮屋,隔成4間分租牟利,每月收租數萬元。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舉報人還說,2018年7月,陳女涉嫌借某動物愛護協會身分,認養南區某處教育局管理的市有地,契約用途類別為「臨時停車場」,陳女卻在該市有地收容流浪狗,並被人檢舉,教育局竟回覆契約所載係「誤植」,舉報人質疑教育局管理不確實,教育局及民政局疑有瀆職、圖利之嫌,希望台南市長黃偉哲下令徹查。

▲有舉報人指控台南市南區有市有地遭人占用,違法作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之場地,甚至還有養流浪動物,轉賣使用權,請市府徹查。(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據教育局表示,台南縣市合併前,有許多市有地已遭民眾占用,縣市合併後,財稅局將各機關用地移交各機關自行管理,管理機關如發現有些市有地,在移交前已遭民眾占用,會向占用者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讓占用者繼續使用,而每年的「占用使用補償金」係依公告地價的5%乘以占用面積去計算;舉報人所稱陳女等人,並不是向教育局「承租」該地,而仍是「占用」。民政局殯葬管理所則表示,針對舉報者所指內容,將立即進行調查釐清。

有關民眾占用市有地案,市府嚴正表示已依法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占用認養若有違法,將會立即查處究責。有關媒體報導民眾長期占用國民路市有地,甚至轉賣出租牟利,市府放任不管案。教育局嚴正表示,該案中的文教用地為墓地變更取得之土地,其中有部分用地於縣市合併前即遭民眾占用並搭建臨時鐵皮屋使用,當時市府有依民法第179條規定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至今,並無放任不管。


縣市合併,教育局接管該用地後,仍持續依法收取占用戶繳交之使用補償金。至於占用戶之間的出租牟利行為,屬私人之間的交易行為,教育局已進行瞭解研處,若有違法不當,將會依法究辦。


教育局指出,至於某位民眾以「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身分,認養部分文教用地,契約載明設置類別為「臨時停車場」,但卻在該地收容流浪狗。教育局表示,該協會確實於2018年3月向市府提出空地認養申請做為流浪犬收容使用,並由該民眾負責管理該處環境衛生,空地認養之代管設置類型為:「其他公益性活動場地」,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申請審核期間教育局有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確認用途,並要求認養單位應確實做好土地及流浪犬環境衛生管理之責,如有違反規定,將終止認養並收回土地。惟當時在簽訂的台南市空地認養維護管理契約中,卻將設置類別誤植為:「臨時停車場」,經發現後已要求盡速更正。


教育局表示,市有土地訂有明確的管理規範。本案被民眾占用的土地有其歷史背景,在未強制拆除占用戶前,市府先依法向土地占用戶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本案後續將邀集相關單位依「台南市被占用市有土地處理作業要點」規定研議妥適的處理方式。另為防範經管土地被任意棄置建築廢棄物或垃圾及焚燒,造成空氣和環境污染,教育局將會加強稽查,一經舉發證據確鑿,將會立即報請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開罰,決不寬貸。

針對日前遭人舉報南區國民路某處屬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管理的市有地疑長期遭違法侵占,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甚至將週邊墳墓填平擴大占用範圍,引起台南市政府及民政局重視,經調查釐清真相後嚴正聲明,舉報人所言非事實。

殯葬管理所於7月26日立即邀集相關人員前往現勘,經確認所報導被占用之土地座落於南區新都段206地號,面積約26000平方公尺,所有權人屬公、私共有,公有地部分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轄,並非市有土地,且僅擁有千分之二極少持分,未曾委託民政局代為管理,另全為私有地,所占比例較大,分屬300人共同持有,並無市有地及墓地遭占用之情事,舉報內容與事實不符。

關於傾倒、焚燒建築廢棄物及垃圾,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已依規定逕行裁罰,限期要求違規民眾於2020年8月31日前將現場廢棄物移除,並移送臺灣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區新都段緊鄰南山公墓,由於公墓為嫌惡場所,一般人不願意輕易踏足,因此墓地很容易就變成犯罪的溫床,殯葬管理所郭輝信所長表示,後續將加強墓地及代管市有地稽查,以防止類此占用情事發生。民政局顏振標局長也強調,南山公墓占地廣闊,公部門人力管理維護極其不易,呼籲市民勿心存僥倖非法占地濫用,民眾若有獲悉不法情事亦歡迎主動通報民政局或殯葬管理所,杜絕不法你我有責。

台南市政府表示,自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該府積極辦理清查,截至2019年底止,排除占用總計456筆,土地面積65.67公頃,土地價值約為27億4,470萬元。其中2019年度清查成效使被占用面積較2018年度減少7.2公頃,收回之土地價值約計1.6億餘元,逐步減少占用情形,顯見黃偉哲市長收回被違法占用市有土地之決心及成效,並防堵民眾不諳法令利用市有土地謀取不當利益。

市府更進一步表示,該府各局處對於所管之市有房地皆依「台南市被占用市有土地處理作業要點」規定,每年積極辦理清查作業及排除市有被占用房地,並依民法第179條規定,向占用人追收占用期間之使用補償金,持續課徵至占用排除為止。

台南市有土地為全體市民所有資產,為有效遏止新占用情事發生,市府將賡續積極辦理土地清查並同時向民眾宣導守法之觀念,避免民眾不諳法令而致占用情形產生。至已產生之占用情形,市府亦持續依台南市被占用市有土地處理作業要點勸導占用人自行拆除,並適時視個案輔以違章拆除、民事訴訟或刑法規定等多元方式排除占用,維護市府公產權益。
(更新於27日18時15分,補充教育局、民政局、環保局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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