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妻哀求「繼續胚胎移植」遭拒...醫:她是單身婦女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要求移植胚胎遭拒。(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要求移植胚胎遭拒。(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記者康心禹/綜合報導

江蘇省無錫市一對夫妻先前在某醫院做體外受精手術,之後丈夫意外去世,妻子小琴要求醫院繼續為她手術,卻遭到拒絕。醫院認為根據規定,無法為單身婦女實施輔助生殖技術。對此,法院近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醫院必須繼續履行醫療服務合約,為小琴繼續實施胚胎移植手術。

綜合陸媒報導,小琴和丈夫在2016年8月因不孕至無錫某醫院進行診治,在醫生的建議下,兩人決定人工助孕,並實施了胚胎移植手術但沒有成功;一心想要孩子的兩人沒有灰心,決定等小琴調理好身體後繼續去醫院治療。

小琴和丈夫於2017年5月再次至醫院要求人工實施助孕,醫院為此對他們分別進行取卵術和取精術,並成功培育出4個胚胎,由於取卵術後過度刺激,小琴胸腹腔積液,立即入院治療。關於胚胎,小琴夫婦要求醫院採用低溫保存技術保存這些胚胎,並向醫院簽署了《胚胎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兩人聲明在醫院實施體外受精手術。

考慮到第一次手術的失敗和第二次取卵手術後的身體反應,小琴夫婦決定等一等,正當二人憧憬著未來,不幸卻突然發生,小琴的丈夫在2019年7月因意外死亡。為延續血脈,小琴在父親和公婆的支持下,決定去醫院繼續實施胚胎移植手術,但小琴的要求遭到了醫院的拒絕,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她將起訴醫院。

▲妻子要求繼續移植胚胎,卻遭到醫院拒絕。(示意圖/CFP)

▲妻子要求繼續移植胚胎,卻遭到醫院拒絕。(示意圖/CFP)

面對小琴的起訴,醫院表示,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倫理原則》的規定,輔助生殖技術必須嚴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選擇的自願原則,小琴丈夫去世前兩年均未至醫院試行胚胎移植手術,他生前簽署的知情同意書不能延續至死亡後,且他也不再能簽署胚胎解凍及知情同意書。

醫院還表示,雙方簽署的《胚胎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明確載明,胚胎首次冷凍費用只含有3個月的胚胎保存期,小琴夫婦在保存期間兩年以來從未補交過冷凍費用,視為主觀放棄胚胎,且小琴現為單身婦女,根據原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的保護後代原則、公益原則規定,無法為單身婦女實施輔助生殖技術。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琴的丈夫雖然死亡,小琴夫婦共同在醫院兩次接受人類生殖輔助治療,尤其在醫療服務合約中簽署了多項知情同意書,並進行培育和冷凍胚胎的事實,均表明了小琴丈夫明確的要求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子女的意願,且可推知繼續實施胚胎移植手術並不違反小琴丈夫的生前意願。

其次,雖然孩子出生後沒有親生父親,可能生長在單親家庭,並不意味著必然會對孩子的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產生嚴重影響,且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存在醫學上、親權上或其他方面於後代不利的情形,醫院繼續為小琴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並不違反保護後代的原則。

法官認為,小琴未生育子女,也未收養子女,進行助孕生育並不違反國家相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小琴作為喪偶婦女,有別於要求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單身婦女,並不違反社會公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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