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台南維冠大樓建築師服刑前竟可審查工程未撤照 工務局回應了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建築師鄭進貴至今尚未撤照廢證。(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建築師鄭進貴至今尚未撤照廢證。(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維冠大樓2016年因0206地震倒塌造成115人罹難,負責大樓設計、監造的建築師鄭進貴,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但傳出他服刑前半個月,還代表台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裝修工程,且他入監1年多,建築師執照還沒撤銷,台南市工務局指出,18日上午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查以正視聽。

工務局指出,2016年0206地震發生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引起社會廣大輿論,市長黃偉哲要求勿枉勿縱,市府依建築師法針對負責維冠大樓的鄭進貴建築師,於3月18日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進行審查以正視聽。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建築師鄭進貴至今尚未撤照廢證。(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市府表示,建築師法第4條第4、5項規定,建築師「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受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經2017年7月28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審判決鄭進貴建築師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19年2月21日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定讞。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建築師鄭進貴至今尚未撤照廢證。(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8月5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156884號函知市府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確認,並請核處鄭進貴建築師懲戒事宜。市府於2019年11月7日函查台南市建築師公會查詢鄭進貴建築師,是否於2019年2月21日迄今是否尚有充任建築師承接建築師相關業務,經查察鄭進貴建築師仍為該會室內裝修審查人員,並於2019年2月27日完成審查1件竣工查驗在案。

因此,市府於3月18日依規定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針對鄭進貴建築師懲戒一案進行審查,若案件確立,將依築師法第4條,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建築師證書本案是否有延宕,將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

據了解,工務局因市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重新遴聘委員人選而延宕至18日才開會審查;工務局指出,待委員會做出懲處決議後,若鄭進貴沒申覆,可先撤銷開業證書,再送內政部撤銷或廢止其建築師證書

2016年2月6日凌晨,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檢察官認為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計圖繪製、建築施工、監造、監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所造成,建商維冠負責人林明輝(64歲)、設計部經理洪仙汗(58歲)、建築師張魁寶(63歲)、鄭進貴(63歲)、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52歲)等5人被檢方認有明顯疏失,導致大樓耐震強度、韌性不足而快速倒塌,建築物無法維持完整結構而崩毀,導致嚴重傷亡。一審法院2016年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最高刑度,5名被告各判決5年,皆併科9萬元。

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因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惟改判仍維持一審最重5年刑期。同時各併科罰金最高9萬元。鄭進貴最後上訴至最高法院,2019年2月21日被駁回,三審定讞,2019年3月14日入監。

台南市工務局指出,針對0206地震發生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有關刑事責任,法院已做判決,市府依建築師法針對負責維冠大樓的鄭進貴建築師,18日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鄭建築師願意主動註銷開業證書,並經審議結果,廢止其開業證書,同時將決議報內政部。本案於地震發生後,迄今無接受鄭建築師申請新建建築執照。


另因本案最高法院2019年3月6日公告為判刑確定,該建築師曾於2019年2月27日公會聘請參與審查小組的室內裝修審查個案係在判決確定前,且該案係有設計者簽證負責,因此,並無影響申請者之權益。至於本案目前始提出懲戒委員會審議,在公文處理有無不當延誤情事,將另行追究責任。(更新於1625時,補充工務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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