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兒馬路開車門 阿伯騎車撞上躺5月亡…母被判刑8個月

▲▼開車門害死阿伯。(圖/翻攝《東森新聞》)

▲14歲兒子開車門害死老翁,媽媽被判刑。(圖/翻攝《東森新聞》)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女子2年前開車載14歲的兒子去剪頭髮,停等紅燈時放任兒子開車門,導致後方騎車的77歲林姓老翁閃避不及撞上,送醫臥床5個月不幸身亡。事後法官認為,女子未注意後方有無來車,貿然同意兒子開車門,才導致老翁撞上,進而死亡,因此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8月,陳姓女子開車載著兒子去剪頭髮,等紅燈時還有30秒的時間,因此同意兒子開車門,但兒子開門後,沒有立刻下車,而是轉頭到後座拿畫冊,讓車門一直開著,導致後方的林姓老翁也因此閃避不及撞上,當場摔翻在地。

▼陳女的14歲兒子開車門後沒馬上下車,結果害死騎車的老翁。(圖/翻攝《東森新聞》)

▲▼開車門害死阿伯。(圖/翻攝《東森新聞》)

由於重摔倒地,林姓老翁身上出現多處骨折,只能送往醫院治療,但因為臥床時間太久,導致身上出現褥瘡,進而引發肺炎,5個月後不治身亡。

檢方調查後認為,事件發生的當下,路口旁邊有空位可以停車,但陳女臨停在車道內,距離路面邊緣超過3.1公尺,明顯違反「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邊緣」的義務。

法官審理後判定,陳女在沒有注意後方來車的情況下同意兒子開車門,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以過失致死罪判刑。不過,彰化地院庭長紀佳良指出,陳女雖沒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保險金加起來已經賠了400萬元,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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