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工委發言人:有意見建議「同性婚姻合法化」寫入民法

▲▼ 同志,同性戀,LGBT,彩虹旗,彩虹。(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彩虹旗。(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20日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次審議稿徵求意見過程中,有意見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應該寫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於此之前,10月召開的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曾三審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

根據《新京報》,岳仲明表示,此次審議之後,10月31日-11月29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198891位社會公眾網上提出的237057條意見和5635封群眾來信。」

岳仲明指出,「意見主要集中在完善近親屬的範圍、修改可撤銷婚姻的撤銷機關、進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債務、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目前大陸不可婚姻登記,2019年起可進行同性伴侶意定監護公證,同性婚姻、民事結合等同性伴侶關係在大陸也不受法律支持,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反歧視法律和政策,當前大陸當局對於同志議題遵循「不支持、不鼓勵、不反對」的三不政策,各地公證處2019年起開放辦理同性伴侶意定監護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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