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案有政治和經濟因素 加國濫用司法程序應立即釋放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圖/CFP)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6日(北京時間7日)開庭,針對孟晚舟案件中法律層面的技術問題進行討論。對此,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發表聲明稱,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法律下並不構成犯罪,引渡申請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應該被立即釋放。

Benjamin Howes代表華為讀出四項簡短聲明稱,根據加拿大法律,如果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不構成犯罪,則不得引渡,而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基於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的單邊金融制裁,目前加拿大並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銀行的相關交易不存在違反加拿大法律的風險,從而不會導致銀行遭受經濟利益損失風險,「所以孟晚舟在美國被指控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應該被立即釋放」。

▲▼華為首席財務長孟晚舟出庭。(圖/路透社)

▲孟晚舟。(圖/路透社,下同)

他表示,美國政府沒有證據證明孟晚舟曾誤導過任何金融機構,而孟晚舟2013年8月在香港向一間外國銀行陳述的PPT也沒有誤導性,銀行人員完全了解實際情況,對相關問題的判斷不需要依賴孟晚舟的陳述。此外,銀行完全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務和營運的性質,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係。

Benjamin Howes指出,孟晚舟和她的律師都認為,孟晚舟去年12月在機場被捕時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加拿大對孟晚舟的執法,是對美國和加拿大引渡程序的濫用,「是披著引渡程序外衣非法搜集證據,迫害個人權利」。

▲▼華為首席財務長孟晚舟出庭。(圖/路透社)

最後,孟晚舟的律師認為,美國對華為的打壓及川普的言論已表明,案件有政治和經濟因素,不是出於法治考慮,孟晚舟及其律師將以此提交法庭,以程序濫用為由終止引渡程序。Benjamin Howes強調,華為堅決支持孟晚舟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也相信加拿大司法系統能公正、高效地審理此案,作出有利於孟晚舟的判決。

此外,孟晚舟律師團表示,引渡聆訊最快可在2020年1月20日進行,並可能在孟晚舟被捕的2年內審結案件,同時強調美國對孟晚舟提出的「欺詐指控」,在加拿大境內並不算犯罪行為。律師團進一步表示,將會在2020年2月,針對「雙重犯罪」向法院提交陳述。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圖/CFP)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Benjamin Howes。(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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