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屁孩抱怨「吃不好」狂偷家裡錢 跨年夜錘殺父母逃家

▲湖南省衡南縣小羅             。(圖/中新網提供)

▲村民們聚集在小羅一家人住家門前。(圖/中新網提供)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南省衡南縣一名13歲男孩小羅平常會抱怨家裡吃不好,加上愛上網咖,多次偷父母親的錢,常和父親起口角,他在跨年夜以錘擊殺害父母後逃家。當晚小羅最後出現的地點在一間網咖,衡南警方接到報案通報後,於1月2日在1600公里遠的雲南大理逮捕小羅。

綜合陸媒報導,小羅一家人住在衡南縣三塘鎮,母親姓譚,現年45歲,有先天性弱智,但平時有基本自理能力,羅父現年51歲,兩人都因為傷勢過重,送醫後不治死亡。事發後小羅用父親的身分證買車票前往雲南大理,直到2天後被警方循線逮人。

《北京青年報》訪問,不只一位村民透露,「這孩子愛偷家裡的錢,最多偷過5000塊人民幣(新台幣2萬3千元)。」他曾經也因為家境不好,抱怨三餐吃得差而毆打母親。羅父常因小羅偷家裡錢而和他起口角,還曾為了不讓小羅再偷錢,把錢藏在「蜂窩煤」裡。

▲小羅大伯             。(圖/翻攝自新京報)

▲小羅姊姊在事發後第一個找的人是大伯。(圖/翻攝自新京報)

報導指出,小羅是一家4口,姊姊和母親一樣有先天性弱智,小羅對媽媽感到很自卑,認為父母不該生下他。事發時姐姐也在家,羅父被擊倒後還有意識,他要女兒趕快向人求助,女兒最後艱難地用肢體和語言向大伯表達「出事了」,大伯趕緊陪同回到現場報警。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律師於旭坤指出,13歲的小羅涉嫌錘殺父母事實如果成立,是故意殺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依據大陸《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小羅未滿14周歲,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所以可能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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