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怒控到老闆家談公事卻被逼這件事 還被性侵

▲沮喪,傷心,生氣,羞辱。(圖/視覺中國CFP)

▲女指控遭性侵。(圖/視覺中國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女員工小美(化名)控訴老闆在今年中秋節要她到家裡談公事,結果卻被要求做「口活」,隔一個月還被性侵,因此控告對方涉嫌利用權勢性交罪及趁機性交罪。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全案僅有女方的單一指訴,因此罪證不足,全案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蘋果日報》報導,老闆則是回答,與小美沒有僱傭關係,也沒有趁機與她發生關係,離婚後2人有曖昧,但絕無違背對方的意願。

由於,檢察官問到對小美有利的事,她總能回答,但當問到對她不力的內容時,又說「我已不醒人事」,加上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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