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後「細肩帶變T恤」!下半身只剩內褲 兇手竟是前男友

▲強暴,性侵,強姦,撿屍,性侵示意圖(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子醒來發現衣服被換過,下半身還只剩下內褲。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前年見前女友小美(化名)來投宿時,趁對方服用安眠藥熟睡時,對女方進行指侵。小美醒後發現自己下半身剩內褲,且內褲上的護墊也被丟進垃圾桶,身上的衣服也被換成了鄭的短袖T恤,趕緊質問對方結果反被賞一巴掌,一氣之下將鄭男告上法院。新北地院依依乘機性交罪將鄭判處刑3年4月徒行,另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6年7月間,從事網路衣服拍賣的小美因為補貨關係,借住在鄭男住處,不過因為長期失眠加上2天沒睡,當天服用安眠藥幫助睡眠;隔天凌晨醒來後,發現自己的細肩帶上衣被換成男方的白T恤,下半身則是只穿著內褲,覺得有異狀,但因為安眠藥的藥效未退,所以又再次昏睡過去。

小美隔天早上醒來後,發現自己原先使用的護墊遭丟棄在垃圾桶,立刻質問對方,雙方發生衝突,率先打了對方一個巴掌後,也被對方以一記巴掌回擊,因此造成了頸部、左手臂受傷。

案件審理期間,鄭男辯稱,當晚女方並沒有吃安眠藥,意識是清醒的,當他開始撫摸時,對方也沒有反抗,甚至還有互動,反指控前女友因為想要錢不成才會將他告上法院。

法官認為,在被害人下體有驗到被告的DNA,而鄭在警局從坦承女方有食用安眠藥,前後說詞明顯不一,加上女方在事後擔心有被偷拍,一度想輕生,因此不採信男方的證詞;另外,考量鄭男原本要以10萬和被害人和解,但最後卻毀約,之後又以15萬元談和解,不過僅付了1000元就反悔,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鄭男3年4月徒刑、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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