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單親媽還「性侵她女兒10秒」 同居人強辯:只是幫按摩

一名狼父性侵女兒6年,竟還噁稱:我有結紮妳不會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母親同居人指姦13歲少女,遭重判7年6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竟以幫忙按摩的名義,趁機指侵同居人女兒小夏(化名,案發時13歲)。事後少女在接受「表哥猥褻」一案心理創傷評估時,勾選「擔心處女膜破裂」,經社工主動追問,整起事件才爆發。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竟為一己私慾,造成少女身心健康重大損害,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小夏的母親為同居男女朋友,2016年夏天的某個晚上,林男趁女友睡著後,幫小夏按摩、舒緩她小腳痠痛情形,未料竟突然起狼性,將對方褲子往下拉,再指侵10秒得逞,直到小夏喊痛、不停扭動才住手。

由於小夏在該案前就曾受表哥猥褻,已經承受許多來自家族成員的情緒壓力,因此都未將受母親同居人侵犯的事情告訴他人,不過在接受心理創傷評估時,因勾選「擔心處女膜破裂」選項引起社工關切。社工追查後才發現,小夏不只遭表哥侵犯,也被林男按摩指姦,因此趕緊告知少女生父、母親,以及通報主管機關。

林姓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因為小夏腰痠才會將她的短褲、內褲拉下來一點,方便按摩腰部,絕對沒有指侵行為。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不顧與小夏母親為同居人的情份,對小夏伸出狼爪,足見惡性重大,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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