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滿月就遭21歲狠父「拗斷手腳」!還咬手撕扯 母幫隱瞞

▲▼男嬰哭鬧,手腳竟遭生父徒手拗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男嬰哭鬧,手腳竟遭生父徒手拗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記者莊雅婷/苗栗報導

一名魏姓男嬰去年1月出生,滿月時因哭鬧竟多次被當鐵工的父親凌虐,手腳都有遭徒手扳扭的骨折傷勢,甚至4個月大時還被父親用嘴咬住手臂,再用力拉扯,導致血流不止送醫!醫師赫然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舊傷,於是通報縣府社會處介入,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今天依家庭暴力重傷害罪嫌將男嬰的父母提出公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發現,男嬰的父親21歲、母親20歲,當孩子出生滿月時,父親因受不了哭鬧,就會徒手扭轉兒子四肢,造成多處骨折,去年5月間再度對兒子施暴,還用嘴咬住小孩左手,接著再用力拉扯,直到孩子撕裂傷血流不止,才送醫;當時男嬰早已流血過多,幸好經醫護人員及時治療,才保住一命。

急診室醫師當時做X光檢查,赫然發現男嬰四肢有多處陳舊骨折和瘀青,驚覺有異,趕緊通報為虐童重大傷害案,警方也介入調查。檢方指出,魏男是智識正常的成年人,卻無故毆打、扭斷兒子四肢,而母親則是幫忙丈夫掩飾惡行,編織謊言,但經檢警偵查半年多,一一戳破謊言,夫妻才坦承犯行,於是以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說,本案是去年5月間因男嬰就醫期間發現身體多處骨折瘀傷,醫院研判疑外力造成,而向社會處通報,當時接獲通報後,立刻啟動緊急安置措施;而魏家3代同堂,但親人關係疏離,男嬰都由父母照顧,不過,男嬰父母起初對於案情都推稱不知情,母親更謊稱兒子的傷,可能是委託友人照顧時造成的。

張國棟指出,因這對年輕爸媽無法交代孩子受傷經過,且家屬不願意協助,於是啟動兒少緊急安置程序,立即給予男嬰緊急保護,並協助完整的檢傷醫療處置及照顧,男嬰目前1歲2個月,幸好關節重要部位未受損,僅左手腳外翻角度較大,不影響行動力,傷勢已逐漸復原中,並由社會局進行安置。

張國棟也說,由於魏姓男嬰父母始終否認,且無法為孩子安排有利的照顧安排,於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項規定,主張維護兒少權益提起獨立告訴,目前全案正由檢警調查中。他也提醒,若是年輕父母在照顧孩子時遇到壓力或是困難,可以尋求家人親友、社會局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而不是對孩子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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