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友懷他孩子! 法官因「關鍵2點」罰20歲男勞服5個月

▲▼上床,女友,性侵,嘿咻,做愛。(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0歲男子(化名阿明)與13歲女友嚐禁果,女方發覺懷孕後,到婦產科就診,而醫護人員見狀立刻通報處理。經調查發現,小女友已產下一子,不過母子倆均由阿明照顧,雙方也約定待女生達法定年齡後就完婚。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他犯後有悔意,且一肩扛起作為丈夫及父親的責任,判他5月徒刑,所處有期徒刑易服社會勞動。

判決書指出,104年9月期間,阿明與小女友情竇初開,成為男女朋友,並分別於105年1月、6月、9月間,三度發生性行為。而女方在前年底懷有身孕,直到去年4月前往婦產科就診,事情才曝光。

台中地檢署介入偵辦後,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阿明。法官審酌,阿明和女友發生關係時正值20歲,血氣方剛、智慮尚輕,無法克制情慾,貿然與她發生性行為,實有不該;不過兩人交往期間兩情相悅,且被害人為自願與他有性行為,重點是,女友和孩子都是由他照顧,兩人也說好,待女方達法定年齡後就完婚,女生甚至當庭表明原諒他。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明自始至終坦承犯行,犯後也有悔意,而且他和母子也是生活在一起,並扛起撫養責任,因此予以減刑,將他判5個月,所處有期徒刑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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