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穿紅衣槍殺早餐店老闆娘 家暴夫丟700元給釣客畏罪投海亡

▲▼ 旗山早餐店槍擊案,警方確認死者是蕭姓嫌犯。(圖/東森新聞)

▲旗山早餐店槍擊案,警方確認死者是蕭姓嫌犯。(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蕭姓男子3日上午7點多,闖進越南籍阮姓前妻工作的早餐店,朝陳姓老闆娘眉心開槍,陳女傷重不治,犯案後騎車逃逸,4日上午被發現畏罪開車衝進興達港投海,被打撈起送醫仍不治,警方意外查出3日剛好是他的生日,卻選擇在生日犯案,隔天自知難逃投海身亡,留下兩個破碎的家庭,和讀國中的女兒。

蕭姓男子和阮姓前妻結婚13年,育有一女,後卻因為失業家暴,不滿對方要求離婚,認為是陳姓老闆娘從中作梗,多次到店內嗆聲,3日上午7點多闖進早餐店嗆聲「你很囂張!」之後,朝陳女眉心開槍後離去,原本想再朝前妻開第二槍,卻因為卡彈作罷,犯案後冷靜的撿起彈匣後離開,還和陳女的公公擦肩而過,陳女急救9小時後仍因傷重不治。

阮姓前妻說,因為蕭男家暴,申請保護令,「誰幫我他就去恐嚇人家,這種人沒有講道理,他自己激怒他自己。」 只是對收留自己的老闆娘感到很抱歉和難過。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李珮香就提到,如果雙方無法再繼續生活,應該要審慎處理並好聚好散,如果有家暴問題,要申請保護令,但直言「保護令僅是一張紙」,仍是要隨時注意自身安全。

而蕭姓男子4日上午開車到興達港,疑似和行兇時一樣穿著同一件紅色上衣,並向一旁釣客說,要自殺請對方幫忙報警,接著就衝入海中。目擊的駱姓釣客表示,「大概7點10分的時候,他來我旁邊說,『年輕人這錢給你,幫我報警,我要去投海自殺。』把700元丟在地上,我沒有拿,我有勸他不要衝動,但講沒2至3分鐘他就開車衝下去。」

警消上午9點多將人從車內打撈上岸後,蕭男已經口吐白沫,沒有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並確認身分就是蕭男,並搜出且作案的槍枝,還意外查出,犯案當天正是他45歲的生日,就在生日一時衝動殺了人,逃亡24小時後選擇自殺,旗山分局偵查隊長柯麗芬表示,「犯嫌自知難逃法網,故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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