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過關! 林奕含遭誘姦疑雲 台南高分檢確認不起訴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左)確定不起訴。(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疑遭補教名師陳星誘姦案,台南地檢署8月22日對陳做出不起訴處分,經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審議後,確認這項不起訴處分沒有不當,應予以維持。

林奕含在今年4月27日自殺身亡,雙親透過友人發聲明,指女兒曾遭一名補習名師引誘性侵,多年來走不出陰影,心情憂鬱,引發社會輿論。由於林奕含父母不提供林女生前遺留的個人日記、手札文件與電腦等相關資料,也不想提告;檢方只能依職權範圍找通聯紀錄、林女就醫紀錄及電子郵件、網路等資料。

台南地檢署經過113天偵查,上月22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對遭民眾舉發的補教老師陳星(本名陳國星)以「不起訴」處分。南檢以5264字聲明稿解釋不起訴的幾個關鍵原因,除林奕含父母不願提告外,包括女友人證明當時兩人互動如情侶,林從未說自己被性侵,且生前還有小說電子檔,似乎為「房思琪」原始架構版本,內容證明陳國星所指,二人之間並無強制性交等話,並非全然謊言。

台南高分院檢查署審議後,確認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陳星涉有強制性交等罪嫌,因此南檢的不起訴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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