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打架上新聞? 網友提禁播國會衝突以提升立法品質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首期預算。綠委李俊俋及藍委費鴻泰扭打成一團。(圖/記者周宸亘攝)

立法院審查前瞻期預算。綠委李俊俋及藍委費鴻泰扭打成一團。(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日前審查前瞻基礎建議條例,朝野立委從院會打到委員會,除了拳打腳踢外,還大丟水球、扔雞蛋、撒麵粉,打架片段上了國際媒體。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為提升立法品質,要求行政部門修法,禁止新聞媒體播送國會肢體衝突畫面。

網友提案指出,國內立法品質低落,許多法案都未經廣泛且有建設性的討論,就草率施行,對立方也常因意識形態不同而反對;強化立法院職能是重中之重,而要強化立法品質,應從禁止新聞媒體播送國會肢體衝突畫面開始。國會議場已開始直播,禁止新聞媒體播送相關畫面,並未侵害大眾知的權益;部分立委常透過肢體衝突,作為表達意見方法,好像有經過肢體衝突,就完成為民發聲的職責,這種簡化而偷懶的方法,使立法品質難以經理性討論而提升;新聞媒體常常播送立法院肢體衝突畫面,對人民是很糟糕教育示範,好像只有透過暴力才能解決爭議 ,這樣要怎麼告訴學生能透過理性討論創造雙贏?

不過,這樣提案從7月31日提案至今,只有30人附議支持,也有網友留言,人民有能力分辨對錯;要讓國會從格鬥大會現場變回原形,不是只靠不轉播就能成功的

對此,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認為,不可能本末倒置來限制新聞自由,主要還是立委自己檢討這方面的議題;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說,過去的確有立委藉由衝突來「一戰成名」,但這種罵名也沒什麼用,應該先減少國會衝突,才來討論新聞播送問題;而國民黨立委楊鎮浯也說,媒體本來就該忠實呈現立院議事攻防經過,而非箝制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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