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路太爛」成離婚原因? 她控夫騎車不貼心害腳撞傷

▲▼馬路,鋪路,補丁,柏油路,修路,工人。(圖/資料照/記者蘇晟彥攝)

▲工人修補馬路、畫標線示意圖。(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馬路坑坑洞洞讓機車族叫苦連天,想不到也會成為「離婚原因」之一?!香港籍王女與唐男結婚兩年後,丈夫指妻多年未歸,但她反控丈夫對她冷淡,甚至騎機車都鑽小縫,加上馬路顛簸,害她雙腳、膝蓋常被撞受傷,老公更嫌棄她肥胖等眾多原因,深感婚姻破裂,經新北地院判決後,離婚收場。

香港籍王女與唐男結婚兩年,她取得我國國籍,但原本美好的婚姻卻被丈夫指控,妻子自103年起就常藉故回香港,同年9月還直接打包走人,至今逾兩年未歸。王女對此主張,丈夫近年對她冷淡,尤其騎車不注意她的安危,愛鑽車縫,她雙腳及膝蓋因此常被撞傷,連脊椎也常因坑洞受傷,加上婆婆愛擺臉色,更有意阻斷兩人相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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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王女隨丈夫到中國深圳生活,身為總經理的丈夫卻常嫌棄她胖,也故意在同事面前口出惡言,令她深感難堪,還必須將每個月在深圳所賺取的一半工資給老公她在丈夫公司上班期間,103年6月,丈夫以「主管職」為由,欲把她調到中國崑山,因此她決定辭職回香港。王女還提到,分居期間曾探視丈夫,要求復合卻遭拒絕,因此認為婚姻回不去。

唐男喊冤主張,當時兩人都坐在機車上,不可能不注意妻子安危,機車避震本來就不比汽車,馬路顛簸本是難免。至於惡言指責妻子完全是盡「工作職責」,並無討厭妻子與嫌棄身型肥胖的等事,家中母親對王女更是以親生女兒看到,並無不滿或故意擺臉色。

最終法官認為,王女因無法證明自己被丈夫載而受傷,也無法拿出丈夫對她的身材嫌棄、婆婆對她惡言相向的證據,但兩人婚姻在客觀行為上以分居近三年,彼此從未聯絡,並無任何互動往來,顯見雙方就婚姻之實質關係已無維持意願,本案也並非將馬路太多坑洞做為離婚原因之一,兩人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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