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騎oBike先付900元押金! 亂停還會被罰600元

記者徐政璿/新北報導

來自新加坡的新創公司oBike,以「共享經濟」模式提供無樁共享自行車租借服務,消費者必須下載App、預繳900元押金,就可以「騎到哪、停到哪」。不過,由於亂停現象層出不窮,新北市交通局表示,若於公告禁止停車處所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之罰鍰,並移置保管違規車輛。

▲oBike,共享自行車,無站樁共享單車。(圖/記者林世文攝)

▲oBike。(圖/記者林世文攝,下同)

oBike屬於浮動式自行車共享(Floating Bike Sharing)系統,具備使用手機App借、還車,且具無需定點借、還車的使用特性,可提高民眾使用公共自行車彈性。但開放後有眾多反彈聲浪,亂扣押金、霸佔機車格,隨意違規停放等問題造成交通困擾。

為解決爭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認定oBike付費使用、大量放車都屬商業行為,7日起已公告市內11個行政區禁止oBike停放機車格內,並執行拖吊保管措施。交通局先行公告「禁停範圍」有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淡水區、汐止區及林口區等11區

由於亂停現象有增無減,經新北交通局勘查,機車停車位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擴增至其他6個行政包含區樹林區、五股區、泰山區、三峽區、鶯歌區、瑞芳區。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廠商可在20天內領回oBike,領回時每輛車需支付移置費加保管費共108元,若公告3個月後仍沒領回將依法拍賣。

針對新北市府的強力整頓,oBike台灣總經理王妍婷表示,對於地方政府各式規定都積極配合。不過新北市府交通局公告禁停區域與拖吊措施,內容已牴觸自行車屬於慢車可停機車停車格的原則,剝奪自行車的停車權利,將和律師討論,擬提起訴願;同時oBike也表明被新北市拖吊的自行車,暫不會領回。

▲oBike,共享自行車,無站樁共享單車。(圖/記者林世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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