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訂出「機位超賣SOP」 禁在旅客登機後才要求下機

▲民航局訂定機位超賣處理原則,要求航空公司得依照SOP處理。(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美國聯合航空先前爆發因機位不足,強拖旅客下機爭議。為保障旅客權益,民航局今邀集國內航空公司研商「機位超賣處以原則」,訂定有關機位超賣時協調旅客順序、補償旅客措施、處理時機及資訊揭露等相關處理原則,以利航空公司遵循辦理,避免因超賣機位衍生各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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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遭聯航強拖下機的醜聞,點燃全球怒火。(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航空公司因超賣機位而須拒絕旅客登機之處理原則」指出,未來航空公司如有超賣機位而無法提供已訂位旅客機位情形,應以自願放棄該班次機位之旅客為優先。

如未能覓得自願旅客時,後續才可依業者所訂程序,依序詢問旅客可否配合,直至搭機人數與可提供座位數相符為止。處理原則中更要求,業者不得因旅客之宗教、種族、性別、年齡而有差別待遇,也不得以暴力、脅迫等方式拒絕旅客登機。

而航空公司對於自願或原非自願放棄機位的旅客,也得依「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相關規定,協助妥善安排替代航班及必要服務,並提供適當補償。

▲若航空公司發生機位超賣,最遲要在旅客登機前處理完成。(圖/記者蔡玟君攝)

民航局表示,原則上,航空公司應於機場報到櫃檯處理超賣機位之旅客安排與協調事宜,並向旅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補償方式,最遲應於旅客登機前完成處理,非特殊原因,不得發生旅客上機後因機位超賣而要求旅客下機情事。

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應依上述各點原則,訂定超賣機位時對於旅客相關處理作法,並要在網站上或其他管道以適當方式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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