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劉文雄免賠免登報道歉 金溥聰:一定上訴爭公道

▲金溥聰告劉文雄敗訴。(圖/合成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劉文雄2015年在政論節目上指控,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特權通關、請駐日官員處理私人事務,金溥聰不滿而提告求償,士院判劉文雄賠40萬元並致歉,劉文雄不服上訴,高等法院5日撤銷原判決,判劉文雄免賠。對此,金溥聰表示,一定會上訴,爭取公道。

劉文雄2015年4月8日與名嘴汪潔民在政論節目中,指金溥聰特權通關、請駐日官員處理私人事務。金溥聰不滿兩人「捏造事實再評論」,向士林地院民事庭提告求償。事後,汪潔民在另一政論節目上公開道歉,金溥聰同意撤告。

不過,當時劉文雄仍拒絕道歉,因此金溥聰求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士院認為,劉文雄不法侵害金溥聰名譽,使金溥聰名譽受相當程度貶損,一審判劉文雄賠償金溥聰40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但劉文雄不滿上訴後,最後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劉文雄不必賠償,也不需要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金溥聰表示,等看到判決書後,一定會上訴。劉文雄則說,金溥聰要再上訴,他沒有意見,但如果一個人要怨全世界,可是全世界都在罵那個人,恐怕要檢討的不是全世界,而是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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